如此“招数”您遇见过吗?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4-12 10:49:42
近日,市民周女士打本报《第一家居》“周周3·15”投诉热线反映,3月16日,她在商都路某家居卖场以特价97元每平方米全款定购了100平方米广东某知名品牌木地板。待到送货的时候,店家通知周女士,说她定购的“深色花纹”木地板没货,并且厂家已经停产。
听到此消息,周女士很是气愤。“这次可被他们坑惨了,我家的装修风格全部是以木地板的颜色为主导色,这个时候通知我没货,当初我交钱的时候他们干什么去了?”
此外,周女士还坚决表示,商家如果不能及时妥善解决此问题,她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毕竟这是商家违约在先,发票、销售合同都是有利的证据。”
对于此事例,我们专程采访了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陈奎律师。据陈奎律师分析,家居卖场违约在先已成为既定事实。
“现在就看卖场解决问题的态度与方式了。如果他们能为周女士提供同等价位、同等品质、相同颜色的木地板,并且也博得了周女士的认可,此次争议尚可圆满解决。如果不能,周女士有权要求全款退货,并且有权主张该卖场赔偿周女士在其他商家购买同等价位、同等品质、相同颜色木地板的差价。”
来源:
郑州晚报
作者:
编辑:
童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