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不交罚金中超公司暂扣上赛季“分红”———
按照中国足协的“最后通牒”,上海申花俱乐部最晚应于前天交齐100万元的违纪罚款,但中国足协直到昨天也没有收到这笔罚金。中超公司目前已将申花2012赛季的360万元年终分红暂时扣下,但按照今年新的规定,罚金不得以其他形式冲抵。中国足协会不会依规公正处理此事,不仅事关申花一家俱乐部,还关乎协会及职业联赛的公信力。
2月18日,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公布了足球系列贪腐案件涉案俱乐部及个人的行业处罚结果,申花俱乐部被处以100万元的罚款。现行《中国足协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17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罚款应由违规者于处罚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至中国足协指定账户,逾期未缴者将加重处罚(包括追加停赛、罚金等)”。依据规定,申花俱乐部理应在3月上旬缴纳罚金,但申花时至今天也未交钱。此前,鉴于“罚款不得以其他形式冲抵”的要求从本赛季起才正式执行,中国足协同意给予申花俱乐部一定时间的缓冲。在口头催促未果之后,足协纪律委员会于4月1日向申花俱乐部发去书面“通牒”,要求申花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交齐罚款。通知也明确警告,如申花仍逾期不交罚金,将按照纪律处罚规定“第17条”内容对申花作出进一步处罚。
昨天下午,记者从中超公司了解到, 公司前段时间已将中超俱乐部上赛季分红打入各俱乐部的账户,但是申花及原实德俱乐部的分红被暂扣。公司一位人士解释说,“这是因为两家俱乐部目前都有争议问题悬而未决,原实德俱乐部出现了欠薪问题,而申花俱乐部则没有按要求缴纳罚款。” 不过该人士强调,“中超公司只是暂扣两家俱乐部的分红,等到争议解决后,这笔费用照发。除非申花俱乐部主动提出申请,否则中超公司无权用这笔费用冲抵俱乐部罚款。而罚款按规定来说,也不该以其他方式冲抵。今年中超球员的红黄牌罚款就不可以冲抵或年底结算。”到目前为止,申花俱乐部没有通知足协可以从联赛分红里扣除应缴纳罚金。
一位中国足协人士昨天表示,协会此前之所以对“纪律处罚规定”中有关缴纳罚款期限的内容进行了修订,要求违纪者自罚单生效起15天之内缴齐罚金,就是希望处罚能够真正震慑违纪者,达到对违纪者惩戒、教育,对其他从业者善意提醒的目的,但申花俱乐部多次逾期不交罚金,这本身就构成了进一步违规。无论申花有何种理由,中国足协如果不能做到严格执行规定,那么对其他受罚违纪者会造成不公,同时也会对自身的行业管理权威及公信力造成打击。 据了解,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将于今天举行例会,但是否对此事作出评议尚不得而知。是秉公办事还是继续“退让”,中国足协需要掂量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