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新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实施,《办法》对快递业务中分拣、运输、收寄等具体环节,均作了细化规定。旨在进一步加强快递市场管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快递服务健康发展。市民对快递新规反应如何?快递公司又将如何迎接新规考验?笔者在江山市进行了相关调查。
新规解读:
丢失赔偿不限三倍运费
与2008年出台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相比较,新《办法》最引人关注的就是第二十条“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按照《邮政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也就是说,由承运人承担货物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没有约定赔偿额,按照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不再依据《邮政法》中“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的规定。
对于“野蛮分拣”行为,《办法》中也作出了明确规定:企业分拣作业时,应当分别处理、分区作业、规范操作,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邮件)损毁;违反规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处一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办法》对于验货签收、信息泄漏也明确规定:投递的快件(邮件)注明为易碎品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企业违法提供从事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买卖双方叫好
执行力度存疑
“霸王条款终于废除了!”提起快递新规,江山市民郑小姐拍手叫好。春节前,她在网上买了一双牛皮靴,付款后一星期还不见踪影,店家说早已寄出来了,打电话到快递公司询问,对方态度十分不好。过了几天,鞋子终于寄到了,却发现明显被挤压变形,双方产生分歧,僵持不下。
“了解这些规定,说话也会多一份底气。”郑小姐表示,新《办法》对于平常喜欢网购的人来说,将起到重要作用,尤其是与快递公司之间产生纠纷时,多了一个法律依据。
新规实施,不仅买家高兴了,卖家也非常开心。
“新的《办法》很具体,特别是货物丢失按市场价格赔偿这条,为我们减少了损失。”小姜开服装网店已5个年头,这期间他遇到了许多诸如“快递”变“慢递”、货物丢失等情况,有些能协商解决,有些却成了遗留问题,他希望新规出台能够改善快递服务。
与买卖双方叫好不同的是,市民王先生的观点引人深思。“新规实施是件好事,但是具体执行力度还有待观察。”他表示,新《办法》让赔偿、签收等细节有法可依,但是客户要依法获取赔偿还很复杂,需要改进明确的地方还有很多。
快递行业积极迎考
新《办法》规定更加严格,大多数市民对此持肯定态度的同时,也对执行力度产生了疑问。那么,作为市场主体的快递企业,对新规持什么态度呢?新规能否成为促进快递行业提升发展良机?
调查中,许多快递企业都积极迎接新规考验,并呼吁行业自律,促进有序竞争,提升服务质量。
“肯定会严格按照新规执行。”江山市圆通快递公司负责人叶子健表示,新规虽然是高标准、严要求,这对行业整体提升是一个好时机。他坦言,江山市快递企业大多仍处于起步阶段,服务质量、员工素质等有待提高,且市场竞争激烈,为避免新规带来的冲击波,赢得更大更好的生存空间,企业亟需改进提升。
“只有通过行业自我约束,才能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快速发展。”江山市邮政局相关负责人呼吁快递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并适时成立行业协会,通过协会平台,加强经验交流,达成共识,共同推动快递行业迈上新台阶。同时,邮政管理部门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鼓励竞争、促进发展的原则,加强对快递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快递服务。
通讯员占苗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