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教育频道 > 交流讨论
聚焦“挂证”乱象:“有证一族”走俏挂靠即能生财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4-02 09:41:26

  近日,在乌鲁木齐举办的几场春季招聘会现场,记者看到不少用人单位的招聘牌上都标明持有计算机证、会计证、物流师证、建筑师证、注册资格证者优先。凭证在就业上的优势让不少求职者成为考证一族,持有各种证书的人也越来越多。

  记者发现,随着拥有各种证书的人越来越多,出现了这样一群人,他们有着自己的职业,但他们的主要收入却来自不断考取资格证书并出借获利。他们被称作“挂证一族”。

  “挂证”行情到底如何?“挂证”真的没有风险吗?没有人监管吗?带着这些问题,记者做了一番调查采访。

  “挂证”不工作照拿钱

  今年29岁的小刘,两年前从乌鲁木齐红山附近一家婚纱摄影公司跳槽来到了一家广告公司做职员。小刘同时还拿着原婚纱摄影公司每年给他的1.2万元,这并不是因为小刘在做兼职,而是他把自己的摄影师资格证留在了原公司,公司答应每月付给他1000元“租金”。

  小刘告诉记者,自己在大学期间考取的教师资格证,去年开始也放在乌鲁木齐西北路附近的一家培训学校里了,同样收取每月1000元的“租金”。现在,除了本职工资外,小刘通过“挂证”每月能拿到2000元的“外快”。

  “我身边还有不少朋友是‘挂证族’,跟他们相比,我可算是小巫见大巫了。”小刘告诉记者。

  记者身边就有这样的例子。朱女士通过几年的辛苦通过了注册会计师考试,但自己原来的工作不错,不愿跳槽,朱女士通过熟人介绍将自己的注册证挂靠在北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可以得到这家企业给出的6万元“租金”。

  据业内人士介绍,证书含金量不同,挂靠费用也不同。目前挂靠费用比较高的一些证书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两年22万元;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3年40万元左右;注册电气工程师,1年15万元左右。

  “挂证”热源于市场人才短缺

  由于挂证的需求很大,看到有利可图,一些中介机构也加入其中,形成一条产业链。

  记者在新疆某职业资格培训网站上看到一则“挂证”广告:“只要你有工程师证,一、二级建造师证,不论你是什么专业,你都能进入这个平台进行资源共享,寻找合理的挂证公司,我们保证让双方利润最大化。”

  在与“挂证网”网站咨询人员交谈中,记者得知,在新疆,目前“挂证”服务涉及包括乌鲁木齐在内的14个地区,有挂靠行情的证书就有30多种。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我国,某个单位要想取得资质,必须有相当数量的注册人员。这样就形成有些考取了执业资格证但不从事相应工作的人员,把自己注册到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形成“挂证一族”。

  “目前,一方面是市场的巨大需求,另一方面则是人才的短缺。在这样的背景下,很多企业选择租证来解决公司因资质升级所需的人力资源,一旦资质升级,就意味着我们能接到更大的项目,也意味着会有更多的利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透露。

  “挂证”不“挂章”规避风险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人证分离式的“挂证”是违规的,许多职业资格认证管理条例以及对企业资质的认定,都明确规定不得人证分离。但相当多的“挂证一族”都有自己规避风险的“高招”。

  一家网站的咨询人员向记者介绍,一般持证人(尤其是全国注册证书)可以选择只挂证,不挂章。拿二级建造师来说,挂证,是仅将二级建造师证书借给企业办理资质升级等服务。而挂章,则是参与考安全考核证,将建造师和此安全考核证压到具体的项目上,承担相应的风险,只要不挂章,就不会承担风险。

  朱女士告诉记者,“我就‘挂证’,不‘挂章’,挂章承担的风险太大,若万一出问题,轻则吊销执照,重则罚款,太不划算。”

  那么,“挂证”不“挂章”真的就没有风险了吗?

  对此,新疆律师协会会长、国家一级律师桑云告诉记者:“从法律的角度讲,就拿注册建造师来说,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不得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违反上述规定,均属违反行政法规行为。”

  桑云称,由于存在市场需求与人才短缺的矛盾,在相当一段时期内,“挂证”行为还存在市场。而企业、中介、持证人,在挂靠过程中也都是受益者,不会揭露挂靠内幕,因此有关部门查处起来很难。

  桑云表示,“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相关部门还应考虑通过适当放宽执业资格考试的从业年限,让优秀人才不断补充进来,并对素质和专业度达不到要求的持证者进行淘汰。同时要加大对建筑工程质量和市场行为监管、处罚力度,以此从根本上消除这种现象存在的市场。”(中工网记者尹雪梅本报通讯员冯跃龙)

来源: 工人日报 作者: 编辑: 叶燕增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