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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学业突出无特长学生不作自主选拔生源主体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4-01 11:20:10

  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日前在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讲话时强调,对于没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不足、仅是学业突出的学生,不再作为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生源主体,这部分学生可以通过高考录取体系择优录取。

  杜玉波要求,明确试点招生对象。自主选拔录取主要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目前中国高校招生正在建立多元录取体系,在统一高考录取之外,还有定向录取、保送录取等多种方式,考生有不同的升学渠道。

  自主选拔录取只是多元录取的一种方式,针对的主要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大多数学生仍是通过高考统一录取,不应受自主选拔录取等特殊方式的影响。

  杜玉波指出,要完善高校人才选拔综合评价体系。试点高校要积极探索建立创新人才选拔标准,完善高考、试点高校考核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等相结合的高校人才选拔综合评价体系。

  要充分发挥学科专家的作用,不断探索完善科学、有效、规范的口试、现场演示、实验验证、上课互动等多种面试考核方式。特别是在改革完善面试考核方式、实行综合评价上,要动真格、想办法、真改革。

  杜玉波认为,实施工作中要准确把握有关要求。主要是“三个合理确定”:

  第一,合理确定专业。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方案要根据本校办学定位和学科特色安排试点招生专业,考生申请报名条件要与本校相关学科门类、领域甚至专业相适应,不能简单地开放学校所有专业,由考生不考虑自身学科特长等条件、不加区别和选择地报考。

  第二,合理确定规模,包括合理确定参加本校考核人数及入选考生资格人数。鉴于自主选拔录取定位和生源情况,文件明确要求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年度本科计划的5%,入选考生不超过自主选拔录取计划的2倍。高校一定要转变人才选拔观念,切实选拔符合自主选拔录取定位和本校培养要求的学生,不要为了“掐尖”一味追求数量。

  第三,合理确定科目。学校考核是对高考的补充,因此没有必要搞类似高考的重复考试。凡是通过高考能够实现考查目的的,就没有必要通过自主考核再去做,防止变成“小高考”,增加考生考试负担。

  杜玉波提到,《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明确,凡能提供确有某方面特长或创新潜质证明材料的考生,试点高校应允许其直接进入学校考核面试环节,不需要参加学校笔试。

  试点高校确有必要组织相关学科笔试的,原则上只考一门、不超过两门,主要是考查学科特长基础。对考生专业潜质的进一步考查,可以考虑放到面试环节。不同类型学校学科特色不同,对考生学科特长基础的要求也不同,一张卷子难以反映多个学校的不同选拔要求,这种笔试方式确实需要研究和改革。

  杜玉波还要求,鼓励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总的要求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高考总分不低于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但对学科特长等表现特别突出的个别优秀入选考生,虽未达到试点高校对高考成绩的要求,也可由高校通过专家考核和公示等相关严格程序确认,决定是否向生源所在省提出破格投档申请,经省级招生委员会批准可以录取。

  教育部鼓励支持试点高校和中学等方面协同配合,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不断完善自主选拔录取办法和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为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提供更大的探索空间。

  杜玉波强调,要严格规范操作确保公平公正。按照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自主选拔录取政策公开、入选考生资格公示力度,做好中学和班级、高校、省、教育部四级公示工作。严格选拔录取程序,完善学校考务管理办法,保证考试安全。在确保选拔质量的基础上,要向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地区和中学,以及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中学的申请考生适当倾斜,促进入学机会公平。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作者: 编辑: 陈苹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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