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浙江新闻
商场门口被绳子绊倒 手臂受伤家属讨说法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3-29 10:07:24

  昨天上午,市民寿小姐反映,他丈夫3月15日傍晚经过世茂广场时,被百盛公司固定广告牌的一条绳子绊倒受伤。“我们只要求他们赔礼道歉,承担误工费,但就这点他们也不愿意。”对此,绍兴时尚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回应说,不赔偿是因为对方证据不充分。

  “刚摔倒时,我先生只觉得右手有点麻,有点痛,也没在意。吃晚饭时疼痛感越来越强,吃完饭只好去了市中医院。拍片后医生当即提出要住院,但由于床位紧张,我们是第二天才入院的。医生诊断是右桡骨小头骨折,伴骨髓水肿,右尺骨冠突骨髓挫伤。”第二天,寿小姐找到世茂广场值班经理反映了此事,“他去现场解绳子时,差点又有人被绊倒”。

  “18日,我们几方在百盛公司办公室见面时,百盛方面当时是承认这个错误的,表示有要求可以提,但之后就没音讯了。再后来说要我们提供证据,我给了他们医院的诊断材料和证人情况说明。直到前两天,他们才告诉我们从法律上讲,这些是无关紧要的,最多只赔两三千元营养费。”寿小姐说,摔伤后一般情况下,都是先去医院,现在百盛公司以“没当场报案,不承担法律责任”为由推脱,让他们无法接受。

  昨天中午,绍兴时尚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不是他们不愿意承担责任,而是寿小姐他们提供的材料不充分,“没有证据证明她的家属就是在我们这里摔伤的”。

  “到现在为止,我们还是坚持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但前提是你们提供的材料足以在法律上可以认定确实应由我们承担责任。我们是公司,出的任何一分钱都需要有正当依据和程序。但现在我们法律顾问并不认可这一点。”公司营销部副经理沈思宇表示,他们提出愿意出两三千元营养费,也只是出于人道角度的补偿,而非赔偿。

  尽管如此,沈思宇说,他们还是愿意跟寿小姐一家坐下来协商,公司尽量在合理范围内予以妥当处理。

来源: 绍兴网 作者: 编辑: 叶燕增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