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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伤停”月余不见修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3-28 14:51:49

  市区常秀街都市先锋小区2号楼的一部电梯,自从2月18日“罢工”以来,就再也没有开动过。按理说,电梯坏了,会给住户出行造成很大的影响,可为什么一个多月过去了,这部电梯还是安静地停在一楼呢?

  前天下午,记者来到都市先锋小区了解其中原因。

  电梯维修两度搁浅

  都市先锋小区面积不大,两栋高层建筑矗立在小区绿化带的中间。小区业委会主任黄阿姨告诉记者,2号楼一共有19层,住在这里的大多数是上班族,入住率很高。记者看到,这栋楼一共有两部电梯,出了故障的电梯门口摆放着“暂停使用”的告示牌。

  在另一部电梯里,正在上楼的张先生告诉记者,自从一部电梯出了故障后,住户们只能集中使用另一部电梯,每天到了上下班的时间,仅有的一部电梯变得很拥挤,大家怨声载道。

  “住在低层还好,像我这样住在高层的,上上下下只能依靠电梯。以前两部电梯同时使用问题不大,现在碰到人多的时候,只好等一等。而且一部电梯的工作频率翻了一倍,万一也坏掉了,我们回家都成了问题。”王先生说。

  都市先锋的电梯是2006年交房后开始使用的,现在已经过了保修期,但是现在市场上维保单位很多,为什么电梯一直没人维修?

  黄阿姨是这样说的,电梯坏掉第三天,物业通知业委会,维修电梯要动用小区的专项维修基金,修理费在3000元左右,希望得到业委会的签字许可。

  作为业委会主任的黄阿姨觉得签字不能这么草率,她和其他业委会成员商量后,决定先不签字。就这样,电梯的维修问题第一次搁浅。

  几天之后,物业公司再次找到黄阿姨,称经过维保部门——德清奥立电梯有限公司现场鉴定,认定电梯门机马达故障,维修人工及材料消费共4300元。

  这下让黄阿姨觉得蹊跷:“为什么一开始说3000元左右,现在一下子涨了1000多元?”所以,电梯维修问题再次搁浅。

  “为此我还打听了市区其他物业公司,他们说如果自己管理小区的话,可以免费修好电梯,既然别的公司能做,为什么我们的物业公司不行?”黄阿姨说。

  物业公司称上下两难

  随后,记者来到了都市先锋小区的物业公司——远洋物业公司了解情况。公司赵经理表示,在电梯发生故障后,公司确实及时找到了业委会,并说明了维修流程。说着,赵经理向记者出具了两张《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使用增值报批表》。

  “如果业委会同意动用维修基金并签字,我们会填写表格并由业委会盖章,然后按照流程上报建设局审批,审批通过后我们就找人维修。”赵经理说,但业委会要求公司先用物业费垫付这笔费用,这让物业公司很难接受。

  “维修款从3000元变成了4300元,是因为维保单位第一次是大约估算的,但经过仔细计算后,认定4300元比较合理。如果业主认为价格过高,也可以请其他维保单位进行维修。”赵经理对维修款变动作了解释。

  赵经理向记者表示,自2006年小区交房以来,前期物业一直由公司负责,去年5月份业委会成立后,原来的物业合同已经到期,新合同到现在还没有签。“我们也很急,一直拖着肯定会影响我们收物业费,公司希望和业委会、街道、社区一同坐下来谈谈,商讨这个问题的解决办法。”

  能不能动用维修基金?

  对于双方争执不下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市建委的一位沈姓工作人员,他之前参与过此事的调解。该工作人员表示,嘉兴市人民政府于2010年颁布过《嘉兴市区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按照这份文件规定,物业可以提出动用维修基金。

  《办法》中提到: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费用,除国家有关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已明确在物业服务费中列支外,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对于这一点,住房保障局的工作人员也表示赞同。

  “小区的电梯坏了,超过保修期,是可以动用维修基金的。按照规定,物业提出使用方案和预算,报业委会审核。对于单幢楼的电梯,只要这幢楼超过建筑总面积和总人数2/3的业主同意,就可以实施。”工作人员说。

  记者随后还采访了小区所在的金都社区。

  “电梯坏掉之后,已经数不清多少次协调过业委会和物业之间的矛盾,可双方仍旧僵持不下。”金都社区党支部书记孙艺蕾说,从程序上说,只要业委会同意动用维修基金,物业征求业主的同意后,就可以修复电梯了,但是业委会目前对物业的管理有所不满,这件事只能等相关单位调解了。

来源: 南湖晚报 作者: 编辑: 叶燕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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