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岁,儿孙满堂,应是颐养天年的时候。然而,在六合区长芦街道玉带小区,一位97岁的老人却被儿子送到了狭窄阴暗的地下室居住,床上仅有一床薄被,大小便全在床上。昨天,本报4008885998信息热线接到市民反映后,记者立即前往了解情况。
现场:老人蜷缩在木板上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玉带小区2栋一单元的地下车库。顺着台阶走下狭窄阴暗的地下室,一阵臭味迎面扑来。这间地下室面积五六个平方米,内有一张床和一个桌子。柜子上摆放着一个碗和一堆杂物,床上凌乱地摊着一床被子,老人就蜷缩在被子里。
老人头发花白,上半身套了一件外套,下半身什么都没穿。更令人吃惊的是,他身下竟然没有垫被,大小便就顺着床板缝隙流到床下。“他住在这里一个月了。”一位邻居说,老人名叫姚宝忠,今年97岁,是被儿子送进地下室的,很少见儿子给他送吃的。说着,该邻居拿出几块饼干,老人赶忙接过塞进嘴里。
儿子:实在不方便才把老人送到地下室
在旁边一栋楼的二楼,记者见到了姚宝忠老人的家人。
“我们没有不管他,一天三顿饭都按时送的。”老人的儿子说。
“你为什么把老父亲送到地下室居住?”
“他本来一直住家里,可是他大小便不去厕所,都在床上。”
“这几天还挺冷的,他睡的床上怎么连床垫被都没有,而且只穿了一件外套?”
“我给他买的棉毛衫裤,洗得好好的,他都不穿,我也没办法。”
老人的儿子告诉记者,他还有两个姐姐,不过两个姐姐除了过年过节来看望一下,平时基本不来,更谈不上照料老人。他本不想把父亲送进地下室,但是他家里住着三代人,老父亲患老年痴呆,不仅随地大小便,还不愿意穿衣服,家里人多,实在不方便,根本没办法住在一起。
儿子也不愿送老人去养老院
见老人一直躺在床上不出声,担心他身体有问题,记者请来了长芦街道卫生院的谷医生,给老人体检。检查后,谷医生说,老人血压正常,但身体十分虚弱,营养不良,需要补充营养,同时也急需改善居住环境。
长芦街道通江集村主任郭德龙告诉记者,对于80岁以上的老人,政府每个月都有定额补助。这位老人拆迁时分了房,还有几万元拆迁补偿款,按理说,在经济上应该有一定自给自足的能力。但能不能把老人送到养老院呢?老人的儿子却表示,父亲有多少钱他不清楚,他的经济能力有限,没能力负担养老院的费用,“我所能答应的就是按时给父亲送饭,及时清理房间,清洗老人被褥。”
律师:如有证据就构成虐待罪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禁止歧视、侮辱、虐待、遗弃老年人。那么,将97岁患有老年痴呆的老父丢在地下室,算不算虐待老人?
江苏和忠律师事务所律师霍国平说,住在一起的家庭成员对老人进行长期的肉体折磨,如捆绑、殴打、冻饿、生病不给治,或者侮辱、讥讽等精神折磨,即可以构成虐待罪。对于姚宝忠老人,如果有证据证明子女对其有上述行为,就可以起诉。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可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造成严重后果,比如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则可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霍国平说,考虑到老人患有老年痴呆,其他子女、村委会都可以代老人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