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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父母参加新农合新生儿将自动纳入保障范围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3-27 10:31:34

  据福建省卫生厅介绍,从2013年4月起,凡新生儿父母一方或双方参加新农合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动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当年无需缴纳个人参合费用。在新农合保障年度内,自动纳入新农合制度的新生儿、婴儿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与其母亲或父亲一方合并计算,直至当地一人最高封顶线。

  根据福建省卫生厅、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2013年新农合工作的意见》,在大病保障方面,今年将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尿道下裂、儿童苯丙酮尿症等14类大病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使重大疾病保障病种达到22类。其中终末期肾病新农合补偿比例提高到80%,进一步减轻患者费用负担。

  据悉,今年福建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40元,其中政府补助标准不低于280元,个人缴费不低于60元。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到10万元,乡级、县级、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比分别不低于90%、75%、45%。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记者温晔 编辑: 叶燕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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