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国内新闻
江西首次统一城乡孤儿养育标准 每人每月700元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3-25 11:35:47
    南昌3月25日电 记者25日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该省决定自2013年起,再次提高城镇“三无”特困群众供养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值得注意到是,城市和农村孤儿基本生活费养育标准将得到统一。

  据介绍,城镇“三无”特困群众是指城镇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法定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的群众。今年江西省的城镇“三无”特困群众的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500元,增加100元。

  此外,为切实保障和改善城镇“三无”特困群众和孤儿的基本生活,江西省城乡福利机构抚养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1100元。

  值得注意的是,江西省城市和农村散居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70元和40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分别增加130元和300元,基本生活费养育标准首次得到统一。

  根据江西省相关规定,艾滋病感染儿童的生活标准,也将按照孤儿基本生活费的标准执行,一同享受该政策。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作者: 编辑: 巫婧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