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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他人交易毒品捞好处费 毒品掮客被刑拘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3-25 10:41:11

  日前,在浦江打工的王某因介绍他人进行毒品交易,从中收取好处费,被义乌警方依法以贩毒罪刑拘。

  今年52岁的王某是贵州安顺市人,在浦江打工已多年。两年前,王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贵州老乡“胖子”和云南昭通市的陈某。今年2月中旬,“胖子”找到王某,说有人要买海洛因,问他有没有办法搞到?王某想到了贩卖毒品的陈某,就打电话联系陈某,双方说好在浦江县城见面。当晚7时许,陈某自己没有出面,而是叫一名云南籍女子骑车过来,与王某和“胖子”见面交易。“胖子”联系了要买毒品的龙某,龙某拿出300元钱,从云南籍女子手中买到了一包海洛因。事成后,“胖子”对王某说:“以后交易成功,每次给你100元好处费,今天身上没带钱,下次一起给。”王某同意了。

  今年3月初,“胖子”又要买毒品。王某马上联系了陈某,陈某又让人送来300元的货。交易成功后,“胖子”又称身上没带钱。3月11日晚,毒品交易再次进行。这次,陈某自己开车送货过来。事后,“胖子”给了王某100元好处费。

  3月13日,义乌市北苑派出所得到线索,随后在浦江抓获贩卖毒品的陈某和吸食毒品的龙某,另外两名案犯“胖子”和云南籍女子正在缉捕中。王某因介绍他人进行毒品交易,收取好处费,也被义乌市公安局依法按贩毒罪论处。

来源: 金华新闻网 作者: 编辑: 陈苹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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