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012 年11 月27 日晚8 时许,吉安的康某被绰号为“老四”的社会青年以有事商量为由约出。见面后,康某当场被七八个人质问私人隐私问题,作出否定答复后,对方就是一阵拳打脚踢。前后施暴三次之多,康某被打成轻伤甲级。
当晚,现场一名余姓男子(下称余某)称,他们是为吉安当地一实业公司老板高某某的“家务事”而来。余某供职于高某某旗下企业,担任办公室主任一职。 最后,康某被对方强迫“上交”了一份“保证书”,然后眼睁睁看着对方扬长而去……
最近几个月,腰部骨折带来的剧痛让吉安男子康某站立不安。此外,为了尽快将肇事者绳之以法,他还要带着伤病上下奔走相告。所幸的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3年2月初,吉安警方终于以寻衅滋事立案,拘留余某、老四一伙涉案人员,尽管如此,他他心里还是有点堵得慌。
康某:屈打成招求助大江网“民声热线”
近日,大江网民声热线火爆异常,其中《吉安一矿老板图谋私吞家产雇黑帮栽赃妻子同学》一帖更是引起广大网友议论纷纷。帖子称,举报者康某被打其实与吉安长江实业有限公司的老板高某某直接有关,认为高某某是整个事件的幕后推手,其背后藏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为了还原整个事件,昨日,大江网记者采访了被打当事人康某。康某当面向记者出示了一些材料,并回忆了那晚发生事件的全过程。他告诉记者,他与余某等人素不相识,“当时,余某一伙人明确告诉我,要我写下保证书就没我啥事了。”康某说,“怎么可能,我与高某某的老婆最多算要好的同学关系,怎么能随便写下‘莫须有’的保证书呢?”
当晚,康某因为不承认与高某某妻子有染,也不愿意写保证书,被余某、老四等人从吉安市城南体育馆暴打一顿后强行带到吉安市跃进路18号赣江桥下的轮胎翻新厂继续殴打。最后,康某在这里被强迫写下了“保证书”。
“最后,我也是实在没办法,就照着对方提供样板一字不漏地写下了一份保证书。”康某认为,对方就是为了保证书,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如果只是为了‘警示’我,为啥还能提供‘保证书’样板?”
高某某:出差在外 回来后才知晓
记者从网络上查询到“吉安市长江实业有限公司”的信息和高某某的联系电话。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对方。
电话中,高某某向记者介绍了一些情况,他说,他也是事后才知道这件事情,因为事发前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在国外出差。余某的身份也得到高某某的证实,“姓余的男子确实是我公司的员工,是公司里的办公室主任,我知道事情后,狠狠地批评了他。”
高某某说,办公室主任确实知道他家里的事情,本想去劝告,不想弄巧成拙,不过整个事件打人肯定是不对的。至于为何余某等人为何要下毒手,屈打成招,据高某某了解,是因为在问话过程中康某态度嚣张,语言冒犯,发生了冲突。
记者询问保证书一事,高某某说,他根本不知道还有这事,也就从来没有看到过康某写的保证书。
警方:已经抓获肇事者 其他信息暂不便透露
其实,被打当晚10:10许,康某在去医院治伤的过程中报了警。让他不明白的是,整个事件,事实比较清楚,过程可查,不知为何却直到2013年2月初才抓人。
昨日下午4:00许,记者来到受理该案的吉州区古南镇派出所采访。肖林明所长表示,未经上级公安机关政工科同意,不能接受记者采访。
记者随后联系吉安市公安局宣传处长颜峭芸。她告诉记者,目前,已经可以确定几名肇事者被抓获。鉴于案件还在侦查中,其他的信息不便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