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
山东大学劝退近百学生 上大学不能再"打酱油"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3-21 11:51:10

  山东大学近日在校园引爆了一枚“重磅炸弹”:由于成绩差、学分不达标等原因,368名学生受到成绩警告,97名学生被劝退学。

  专家认为,对于不合格的学生,高校有权开除,“严进严出”更有利于高校的发展。

  六年完不成学业的学生被劝退

  山东大学本科生院日前下发的《2013年春季学期本科学生学籍处理标准及要求》,让不少学生寝食难安。文件除了照例重申学校的学籍管理规定外,还对368名在校生提出成绩警告。其中,对260人降级修读,对97名学生做出退学决定,理由是“警告甚至多次警告,成绩依然很差”。

  “成绩很差,是指每个学期完成的学分没有达到最低学分的要求。”山东大学本科生副院长张树永介绍,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本科生最长可以延迟两年毕业。目前,山东大学各专业的毕业学分为150学分左右,如果学生每学期无法修满30个学分,就意味着5年不能毕业;每学年低于25学分,就意味着6年也无法完成学业。

  “教育部规定,到第六个学年末,学生学籍就会取消。”张树永说,山东大学对每个学期平均所修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低于15学分的学生会进行成绩警示,严重的进行学校警告。多次警告之后,如果学生每个学期实际获得学分还达不到最低要求的,并且无法在6年内完成学业,学校会对他们进行劝退。

  即便是“劝退”,也并没有完全给这些学生判“死刑”。据记者了解,这97名学生中,除已延期两年的16名学生外,其他学生都没有达到6年的“红线”。张树永也表示,如果他们非常渴望完成学业,学校会要求学生和家长签下“承诺书”,再给学生一个学期的退学试读机会,并提供一对一帮扶。

 

  

 

  被“劝退”学生多沉迷游戏或厌学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石岩告诉记者,学生被“成绩警告”原因不外乎三种:地区教育基础差异、因病等中断学业或自己不愿学。其中,因为“自己不愿学”的学生占了绝大多数。

  曾以高出当地一本线近50分的成绩进入山东大学就读的2011级学生陈飞,今年被“成绩警告”了。他告诉记者,作为外省份学生,他来到山东大学学习、生活有许多的不适应,和同学也相处不好,所以一直在外面租房住,过上了“选修课必逃,必修课选逃”的日子。

  “刚开始挂一两科影响不大,可到后来想学的时候,上课都像是‘听天书’,哪里还学得好?”陈飞说,他不喜欢所学专业,一直带着抵触情绪学习,也加速了他学习成绩的“恶化”。

  在经历多次“成绩警告”之后,学生就可能被“劝退”。这其中,像陈飞这样厌学的学生占大多数。据张树永介绍,达到退学标准的97名学生中,只有19人是因病、出国等原因造成学业中断而退学,绝大多数学生是因为迷恋游戏或者厌学所致。同时,大多数被“劝退”学生为男生,专业主要集中在理工科。

  其实,大学“劝退”学生并非今年才从山东大学开始,2008年起实施的《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就规定了七种情况可以让学生退学,其中就包括“在校学习期间平均每学年所修课程学分未达到28学分”。

 

  

 

  专家:清退学生无可厚非收紧出口很有必要

  山东大学的这一举措,也招致了一些质疑。有人认为,“劝退”学生是以成绩判断能力的措施,而学生的能力并不全部体现在成绩上。山东大学以成绩为唯一标准,有些过于武断;还有人认为,大规模“劝退”学生,“板子”打得太重。

  对此,齐鲁师范大学教育系主任周卫勇认为,大学管理相对比较松散,一些学生缺乏自我约束意识,没有将兴趣放在学习和学术上,认为混到毕业证就万事大吉。而部分高校出于爱护学生的心理,尽量让学生顺利毕业,这也助长了一些学生的散漫。

  “大学不是义务教育,对不合格的学生,学校有权清退或者开除。”他说,如果高校在人才出口上不进行严格把关,将对用人单位和社会产生不良的影响。山东大学“劝退”学分不达标的学生,既是对学生负责,也是学校维护自身声誉的体现。

  也有人认为,因为专业不适应或学习能力跟不上等原因而厌学的现象,在大学较为普遍。21世纪教育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教育部门应当探索转学、转专业等机制,让学生可以自由选择专业和同等次学校,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来源:新华网)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记者:陈灏、叶婧 编辑: 叶燕增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