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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的问题不少 厂家理赔标准不该遮遮掩掩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3-20 10:20:37

  在接到的投诉中,相当一部分车主反映的是轮胎问题:鼓包、不耐磨、钢圈损坏……其中既有中高级轿车,也不乏豪华车。作为汽车部件中最易磨损的部分,车主往往为更换轮胎一掷千金。然而消费者有所不知的是,轮胎行业售后服务存在着种种令人迷惑的乱象。

  近日由28个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昨日联合发布的《轮胎企业售后服务政策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根据对占据国内轮胎市场90%以上份额的12个轮胎品牌的售后服务调查,保质期不一、厂家既是“被告”又是“法官”在轮胎行业内是普遍现象。

   保质期两年、三年厂家说了算

  轮胎的保质期究竟该怎么计算?采访中有的轮胎保质期是两年,按出厂日期算,而相同品牌的轮胎在另一家店的保质期则成了3年。此外有售卖邓禄普、普利司通等品牌的店铺表示,保质期是3年,自出厂日期算起。显然,不同品牌的保质期差别甚大。而据《报告》对12个品牌轮胎的保质期调查显示,马牌和固特异的保质期是从出售日期起算,分别为3年和1年。除此之外,其他品牌均是从生产日期起计算保质期:锦湖、普利司通、固铂等3个品牌保质期为5年;优科豪马国产轮胎为3年,进口轮胎为4年;佳通、邓禄普等5个品牌保质期为3年;米其林则拒绝透露相关信息。

  据商务部于2009年发布的国家推荐性标准《轮胎经销企业经营规范理赔要求》(以下称《理赔要求》)明确规定:汽车轮胎理赔期限的起始日期有从生产日期开始计算和从售出日期开始计算两种方式;按照生产日期开始计算的,质保期为3年;按照零售商售出日期开始计算的,保质期为1年。

   出了问题怎么理赔标准不统一

  对于轮胎理赔标准,多位经销商认为的理赔标准是“剩余花纹一半及以上”,“货车、轿车的花纹深度不一样,按一个死数据为标准难有可行性。”轮胎市场的老板们表示。例如,《理赔要求》规定:使用方在购买轮胎后,轮胎花纹磨耗2毫米以内发现有质量问题时,可调换轮胎。但《报告》显示,部分轮胎企业依据的所谓“国家标准”,实际上是轮胎行业内部制定的《汽车轮胎理赔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其理赔标准是:轿车轮胎花纹磨损小于1.6毫米的,可以不收磨损费调换新胎。

  而二者的区别在于,《管理办法》规定如遇质量问题,磨损超过1.6毫米就收磨损费,而《理赔要求》规定磨损超过2.0毫米才能收取磨损费。虽然两者只相差0.4毫米,但对于消费者来说,成本付出却有很大差别。

   应放宽理赔政策4月实施新规

  当轮胎出现了问题,当你真的进入维权程序时,轮胎质量标准不一的责任界定的手法却是相当的统一。“如果有问题,把轮胎送到厂家,在不在质保范围内由鉴定结果说了算。”轮胎店经理告诉记者,轮胎行业都是这样,是不是质量问题,在不在理赔范围内都需要经厂家鉴定,经销商说了不算。实际上,在发生轮胎消费纠纷时,由轮胎生产企业自行鉴定及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两种方式。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鉴定工作往往由厂家自行解决。对此,消费者普遍认为,厂家是索赔的被告,又充当鉴定问题的“法官”,其鉴定结果难以令人信服。

  在法律法规方面,商务部已于2012年4月开始修订《理赔要求》,并计划将该标准由推荐性国家标准上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不久,新的标准将开始实施。业内人士表示,轮胎行业售后服务的种种乱象,建议轮胎企业应转变观念,创新服务举措,将售后服务政策公诸于众,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特别是对质量问题和使用不当难以鉴别的情形,适当放宽理赔政策,采取向消费者倾斜的补偿措施,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人性化的优质售后服务。

 

来源: 杭州网 作者: 张玲丽 编辑: 叶燕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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