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医疗健康 > 健康热点
常做“醉鬼” 难逃酒精肝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3-18 14:16:47
 

  指导专家长沙市传染病医院(长沙市第一医院南院)

  杜杰感染科一病室主任、主任医师

  蒋芳清感染科四病室主任、主任医师

  【新闻提示】

  今日(18日)是全国爱肝日,今年重点关注酒精肝。主题是“为了爱肝,我们戒酒一天”。

  为更好地普及爱肝、护肝知识,长沙市传染病医院今日在医院门诊楼举行义诊及咨询活动。当天免挂号费,免费为患者检查肝功能、血脂、乙肝二对半,其他所有检测项目一律优惠20%;3月19日至31日肝病患者免挂号费,肝炎相关检查项目优惠20%。

  长期大量饮酒引发酒精肝

  【典型病例】望城区50岁的李师傅,总觉得腹胀不适,茶饭不思,转氨酶升高已有多年。经检查,既不是甲肝、乙肝,也不是丙肝、戊肝。长沙市传染病医院的肝病专家询问发现,李师傅有近10年的饮酒史,结合症状,诊断为酒精性肝病(酒精肝),并且已经是肝硬化失代偿期(肝硬化晚期)。在医生耐心规劝下,李师傅通过戒酒及护肝等综合治疗,病情得到控制。

  【专家指南】酒精性肝病,是由于长期大量饮酒所致的肝脏疾病。长期大量饮酒,可引起肝脏损害。乙醇(酒精)进入肝细胞后,经肝细胞乙醇脱氢酶、过氧化氢分解酶和微粒体乙醇氧化酶氧化,形成乙醛。乙醛对肝细胞有明显的毒性作用,使其代谢发生障碍,导致肝细胞的变性和坏死。

  初期通常表现为脂肪肝,进而可发展成酒精性肝炎、肝纤维化和肝硬化、酒精引起的胆汁淤积和酒精性肝细胞癌。严重酗酒时,可诱发广泛肝细胞坏死甚或急性肝衰竭。

  在我国,近年酒精肝的发病率呈上升趋势。据长沙市传染病医院对400多名患者的调查显示,新发肝硬化病人中,酒精肝发病率约占总数的60%,其中80%患者的年龄在40至55岁之间。

  酒精可诱发或加重原有肝病

  【典型病例】30岁的厉某,是位慢性乙肝患者。作为酒吧服务生,因工作关系每天饮酒,今年初出现乏力、腹胀、小便黄、双下肢水肿等不适症状,检查发现已经到了肝硬化阶段。医生提醒:本身有慢性肝病的患者,尤其要注意戒酒。

  【专家指南】酒精除了可能引起酒精肝之外,还可诱发或加重原有慢性肝病患者的病情。综合近几年的诊治病例来看,酒精肝的发病有以下特点:

  一是节假日后患者发病相对集中。尤其是春节、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前后,亲朋好友相聚,难免喝上几杯,肝脏就成为了人体最劳累的器官之一,加之运动少、饮食过于油腻以及熬夜,更容易诱发酒精性肝病和脂肪肝。

  二是从事销售等职场人士酒精肝发病增多。这类患者多呈低龄化趋势,以30岁左右白领人群及相对富裕人群常见。主要是由于应酬多,长期大量饮酒,生活作息不规律,压力大。平时部分患者可无症状,或只有轻度不适,一旦发病,肝功能迅速恶化,甚至发展成重症肝炎,危及生命。

  三是部分嗜酒人群,嗜酒如命,性格执拗。这类患者,有的是因家庭关系紧张,借酒浇愁,有的酗酒者因经济拮据,常喝价格低廉、浓度较高的白酒。这类人群多以晚期肝硬化表现,迁延不愈,出现恶变者亦不少见,预后差。

  如何有效遏制酒精性肝病

  【患者疑问】部分市民认为,肝功能正常,为什么不能饮酒?肝病专家告诫,肝脏具有很强的代偿能力,在病情的隐匿发展中,肝细胞没有损伤到一定程度,肝功能检查结果可以是正常的。

  【专家指南】目前公认,酒精性肝损害发生的重要危险因素中,有饮酒、女性、遗传、营养状态等因素,肥胖也是酒精性肝损害重要的危险因子。酒精不仅能使健康人喝成肝硬化或肝癌,还会加速乙肝等病毒性肝炎转化为肝硬化的进程。当然,酒精肝不具传染性。

  如何有效遏制酒精肝呢?关键在于戒酒。坚持戒酒是长期控制病情的最主要措施,戒酒可以消除酒精引起的肝脏脂肪变性,可以增加患者的生存率。

  其次,注意饮食的调节。多食蔬菜、水果,少食油腻和油炸食品,少食生冷、刺激性食品,有助于减轻肝脏负担,也有助于促进消化功能。饮食要以低脂肪、低糖、高蛋白为主。

  另外,适度的锻炼也很重要。患者肝功能情况容许,又因长期饮酒出现肝脏脂肪变性的情况下,需要进行适当的锻炼。

  此外,还需注意戒烟、生活起居规律、睡眠充足、心态良好等。酒精性肝硬化的患者,应至少每三个月检查肝功能,进行适当药物辅助治疗。

来源: 长沙晚报 作者: 记者 杨蔚然 通讯员 黎红 黄配 编辑: 刘彩娟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