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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检查发现海参合格率不到四成 13起案件24人判实刑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3-15 08:54:20

  质量低劣的干海参泡发前后。

  你有没有想过,用来治病的头孢拉定胶囊,竟然被人用来培育豆芽吗?

  从2007年起,在乐清市乐成镇兴湖路生产绿豆芽的鲍某夫妇,就一直在培育生产豆芽的过程中,添加使用无根水和头孢拉定胶囊等物品。

  他们说,因为这样培育出来的豆芽卖相更好看,保存期限更长,他们的生意也就更好,能挣更多的钱。

  于是,他们在被工商部门发现并警告后,依然继续贩卖如此培育出来的“豆芽”。

  昨天,他们被起诉至法院,乐清法院当庭宣判,鲍某夫妇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鲍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鲍某妻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

  庭后,乐清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刑庭副庭长陈修丽通报了该院近期审理的三大类危害食品安全的案例,这豆芽正是其中一大类,另外两大类,分别是用松香除毛的鸡、鸭等禽类,和用工业碱浸泡过的海参。

  截至昨日,乐清法院2013年以来已受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7件41人,审结13件(不包括鲍某夫妇案),判处罪犯27人,主要罪名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从案件涉及的食品种类来看,有豆芽、海参、年糕、猪头肉、肥大肠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

  而2003年至2012年,该院总共才审结食品安全犯罪案件21件,判处罪犯29人。也就是说,今年一季度审理的案件已与过去十年审理的案件相当。这些案件全部是由市场监督、检查而引发,一方面表明行政执法与司法机关的配合增强,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增多,另一方面也表明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形势十分严峻。

  目前此类案件,多为共同犯罪案件,家庭成员比例大。今年的17件案件有15件是共同犯罪,占88%。9件案件当事人存在父子、夫妻等家庭成员关系,占52.9%。他们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多为从事食品行业的个体户、私营企业主,和在这些私营企业中务工的工人。48.39%是小学以下学历,45.16%是中学学历,6.45%是高中学历。

  在审结的13起案件中,最多的一类就是用工业松香给猪、鸭、鹅、鸡等禽类除毛,共有8起。

  钱某、柯某夫妻俩2008年起在乐清市柳市镇苏岙村从事猪头肉加工并出售。2012年1月起,他俩雇用张某、杨某用工业松香给猪头除毛,然后钱某将加工后的猪头肉运往乐清市柳市镇前街菜场销售。

  他们说,知道工业松香是会危害人体健康的,但为了贪图方便就继续使用。

  2012年4月23日,乐清市公安局民警在乐清市柳市镇苏岙村钱某的加工场内查获510公斤猪头肉、25公斤工业松香。最终,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柯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张某和杨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而2012年4月25日,在养殖场里用工业松香对鹅除毛时,被柳市公安分局会同乐清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现场缴获鹅78只、工业松香540公斤的叶某,还在法庭上辩解说,自己不知道是工业松香,也不知道是有毒的。

  辩护人也帮他辩护说,法律没有明确不能用松香进行除毛,而且现在市场上这种情形普遍存在。公诉机关未提供证据证实用松香除毛之后的鹅是有毒的。

  但经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分析测试中心检测,查获的松香内含有铅、镉、铬、汞。

  叶某最终被法院判定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为让豆芽卖相更好添加各种化学品

  除了昨天当庭宣判的鲍某夫妇外,在此前审结的13起案件中,还有两起案件也是用相同的手法生产销售了毒豆芽。

  江西省铅山县的费甲、费乙俩父子,从2011年12月间开始,在乐清市淡溪镇茅洋村一简易工棚内生产黄豆芽、绿豆芽,为增加豆芽的产量和卖相,使用了无根剂、多菌灵等物品,然后由费乙在乐清市虹桥镇菜场进行销售。

  他们被公安机关查获时,现场缴获疑似无根剂450支、疑似多菌灵2.3斤,并提取了豆芽样品。经检验,现场查获的绿豆芽中检查出亚硫酸盐、铅等成分;现场查获的疑似无根剂检出6-苄基腺嘌呤成分、查获的疑似多菌灵检出多菌灵成分。

  而另一在乐清生产豆芽的艾某,为达到豆芽快速生产、卖相好的目的,更是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漂白粉、咪鲜胺、头孢拉定胶囊、6-苄基腺嘌呤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多种化学物品。

  毒海参里检测出工业碱成分

  崔某和妻子何某在乐清的乐成中心菜市场经营水产品,去年开始进货浸泡好的海参来卖,每次购进15斤,进价每斤23元,他们卖每斤27元。

  但他们所在的中心菜市场平时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来检查,他们卖的浸泡海参很快被工商部门检测出有毒物质工业碱成分,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工业碱对人体有害,让他们停止贩卖。

  然而,他们还是继续进货出售,于是去年8月23日,工商部门和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的摊位进行检查后,当场查获海参55支,经

  检测海参中的铅含量超标。

  法院审理认为,崔某、何某明知所销售的海参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仍进行销售,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崔某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何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并对何某颁发禁止令,何某在缓刑考验期间,不得从事与食品生产、销售有关的活动。

  类似的销售工业碱浸泡过的毒海参的案件,今年也已审结两起。

  附件

  抽检蛋白质、甲醛、铝等项目

  乐清市面上的海参合格率不到四成

  昨天,乐清法院和工商局联合开展的“食品安全开放日”活动上,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管科科长屠旭东特别通报了近期工商部门排查海参的情况,并介绍了选购海参的方法。

  原来,除了法院审理的用工业碱浸泡过的有毒海参外,市面上的干海参还有很多不合格的项目。

  他们在流通领域的食品执法抽检中,安排了对海参等干水产品的执法抽检,主要检测蛋白质、水分、盐分、水溶性还原糖等项目,一共抽取11个批次的干海参,检测结果显示:5个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不到55%,主要是“蛋白质”项目不合格。

  他说,海参营养主要富含高蛋白质,这也是人们看中其当补品和价格昂贵的主要原因,而蛋白质不合格的话,也就是说这样的海参营养已经被破坏。吃这种海参,还不如吃个鸡蛋。而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就是掺杂使假。

  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乐清工商局继续对海参进行了专项抽检。

  屠旭东说,今年的抽检项目增加了“甲醛”、“铝”等重金属检测项目,共抽检11批次,结果显示:7个不合格,合格率不到四成,其中3个批次蛋白质项目不合格(这其中同时还有2个批次的“复水后干重率”不合格)、2个批次甲醛项目不合格、1个批次铝项目不合格、1个批次标签项目(“质量品质等级”标注不规范)不合格。

  购买干海参

  一定要挑选干瘪且偏黄偏小的

  屠旭东还透露说,按照业内人士说的海参加工等成本来算的话,1000元以下的海参掺假很严重,至于200元一斤的海参,泡发之后几乎就没什么营养价值了。

  所以工商部门特别提醒消费者,购买干海参时不要一味追求价格便宜,要结合干海参的水发率来进行综合比较。一斤好的干海参可以发制出10斤的水发海参,而一斤劣质干海参水发后不超过5斤,甚至破碎不堪根本无法食用。野生的海参口感筋道,无涩味。作为价格较贵的进补佳品,提倡大家还是注意选择野生纯淡干海刺参作为滋补和赠送的首选,而不要盲目选择速成的圈养海参及糖干盐干海参。

  尤其是购买干海参时一定要挑选干瘪的,相比颜色偏黄、质地发干、个头偏小的淡干海参,“看着饱满的海参,很有可能经过了‘添加’加工,糖干海参外表更加漂亮。”

来源: 杭州网 作者: 编辑: 叶燕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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