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医疗健康 > 要健康天天看
不良生活方式比致癌物更危险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3-13 14:07:23

  自上世纪80年代起,世界卫生组织下属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致力于对致癌物质的分类研究,并将其分门别类汇入“致癌物质”名单,截至2011年,名单内的“致癌物质”已经达到842种,这个研究成果在国际上广受认可。

  30年来,国内媒体只热衷于传播一个简单的结论,即某某物质被列入“致癌物质”名单,但少有人潜心解读一下这个名单,给公众一个完整、准确的认识。日前,笔者查阅资料、走访专家,请专业人士为我们科学解读世界卫生组织的“致癌物质”名单,目的就是让人们透彻认识“致癌物质”的真相,减少不必要的担忧。

  从“手机成为致癌物”说起

  2011年5月,世界卫生组织下属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将手机定义为“可能致癌”的物品,原因是其与神经胶质瘤有关联。从国际癌症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来说,“可能致癌”与“致癌”不是一回事,但许多媒体不懂这个科学概念是有区别的,就将这份世卫组织的报告直接误读为“手机致癌”,这种误读又被人发在网络上广泛传播。

  那么,把手机列入“可能致癌”名单究竟意味着什么?专家解释说,世界卫生组织这份新报告仍然夹杂着很多不确定性因素。研究人员也承认,将无线设备和脑瘤联系起来的证据是“有限”的。对于其他种类的癌症,则“没有充足”证据。所以,不能简单地说“手机致癌”。

  知名科普网站果壳网的成员也在网上辟谣说:“那个研究并不能证明两者有因果关系。并且不同的统计研究对这个相关性存在与否还有争议。”

  致癌物类别及风险不同

  作为“可能致癌物”,与手机同级别的还有咖啡,咖啡早在1991年就被列入名单。但时至今日,人们并未因此而停止饮用这种饮料。第二个重要信息是,世界卫生组织下属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对致癌物质所做的分类研究本身就说明,不同类别的致癌物质,其风险也并不相同,理解一个致癌物质的风险,应该看其所处的类别。

  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如何对致癌物质分类呢?如何评估它能否导致癌症呢?首先要做动物实验,实验会得出不同的结果,比如,致癌性证据充分、致癌性证据有限、致癌性证据不足、缺乏致癌性。然后,专家们再根据这些证据,将致癌物分类。目前的842种致癌物质可分为下列五类:

  第一类:致癌对人类是致癌物。对人类致癌性证据充分者属于本组。如吸烟和二手烟。

  第二类:很可能致癌对人类是很可能或可能致癌物。对人类很可能是致癌物,指在动物实验中发现充分的致癌性证据,对人体虽有理论上的致癌性,但实验性证据有限。如丙烯酰胺、无机铅化合物、氯霉素等。

  第三类:可能致癌对人体致癌性的证据不充分,但是对动物致癌性证据充分。如手机辐射。

  第四类:未知对人体致癌性的证据不充分,对动物致癌性证据不充分或有限;有充分的实验性证据和充分的理论机理表明其对动物有致癌性,但对人体没有同样的致癌性。

  第五类:很可能不致癌缺乏充分的证据支持其有致癌性。这类只有一种物质——己内酰胺。

   “可能致癌”不等于“致癌”

  “可能致癌”与“致癌”是有区别的,不能混为一谈。但在媒体和网络上,此类误读比比皆是。比如,此前香港媒体报道,黄酒中的氨基甲酸乙酯是“可能致癌”的物质,在内地的媒体和网络上,就变成了“致癌物质”;苏丹红也是可能致癌物,但在大部分人的印象里就是“致癌物质”。

  在世卫组织公布的“致癌物质”名单里,我们看到致癌物包括这些内容:含马兜铃属植物的中药、太阳辐射、酒精饮料、槟榔果、含烟草的槟榔咀嚼物、家庭燃烧煤(室内燃烧)、咸鱼(中国式)、烟草制品、木屑尘、家具和橱柜制造、油漆等。

  毒物即剂量

  所有从事科学的人,都坚持一个原则:毒物即剂量。不管是“致癌”或者“可能致癌”,都一样跟剂量有关,因为得出这个“致癌”或者“可能致癌”的结论,本来就是根据一定条件下的一定剂量的试验得出来的。

  比如上述的“手机可能致癌”的研究,其中一项研究对象即是平均使用手机10年以上且每天通话超过30分钟的人群。

  一位科技记者曾说,媒体常见的说法就是“长期食用可能致癌”,这句话跟“长期在路上走可能被车撞”有点类似。这样的句式所指的物质,有可能要每天大剂量吃上几十年,才会有十万分之一患上某种癌症的可能。

  所以,并不是说一种食物中含有某种物质就一定致癌,致病还要考虑其剂量、致病条件,这是最基本的常识。你可能会说,也许一两次不会致病,但长期食用谁能保证不致病呢?确实是这样,所以我们要制定标准,标准的制定一般都会考虑“长期食用”的问题(包括照顾到特殊人群如老人小孩),所以没有超过标准规定的限量值,一般是不用担忧的,也不用扣上毒食品的帽子。

  不良生活方式的影响更大

  众所周知,癌细胞并非身体的外来之物,第一个癌细胞是由身体里正常的细胞发生基因突变而形成的。这个基因突变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

  致癌物质进入人体到达某器官,损害细胞促其突变,形成潜伏的癌细胞,癌细胞必须经过促癌因素的促进,才能大量繁殖,最后发展为癌症,这个过程需要几年到几十年的时间。在这个过程中,人体本身的免疫功能也能修复细胞、杀伤癌细胞。因此,致癌物必须达到一定的剂量才有致癌作用,同时必须保持一定的接触时间。不具备这两个条件,就不一定会致癌。比如,一个人烟抽得很凶,那么,基因突变所需要的时间就会从通常的10年骤减为1年。而在非烟民身上,要几百年才能完成的肺癌或膀胱癌的发育过程,在这个瘾君子身上,只需要短短几十年。

  在生存的环境中,人们不可避免地会接触致癌因素,但同时,日常食用的一些食物中就有天然的抗癌物质。如谷物、蔬菜和水果中的膳食纤维、维生素C、胡萝卜素、番茄红素等。

  所以,尽管现代社会的环境污染使我们周遭多了不少致癌因素,但就目前的研究来说,这些无法避免的环境因子并不会对我们构成绝对的威胁。相比较而言,不良生活方式的影响更大,比如吸烟、喝酒、缺少锻炼、摄入热量过多导致的肥胖等。

来源: CNTV 作者: 编辑: 刘彩娟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