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就是这样的情况,只要你从事的工作涉及了体育,你就天然地欠了体育总局的钱。
上周,范廷钰勇夺第7届“应氏杯”世界围棋锦标赛冠军,“应氏杯”四年一届堪称围棋奥运会,而冠军奖金也最高,为40万美元。然而,范廷钰实际上并得不到40万美元,除了60%被体育总局、中国棋院扣除之外,还要交税,实际到手的不过是12.8万美元,换算成人民币约为90万元。
体育总局的拦腰一刀引起了坊间的不满,网络上人们认为这极不合理,纯粹是“打劫”行为。
按照过去的说法,之所以棋手要被扣除一半奖金,是因为他们是体制内的,换言之,也就是归属于体工大队编制的。所以,国家养了你,给你训练比赛的经费和条件,你的大赛收入要给体育总局一半。
没错,类似刘翔、田亮等长期由国家包养的选手,他们有义务把他们的商业活动收入上缴一半。但是,请体育总局注意,棋手们与刘翔田亮们完全是两回事。
首先,棋手并不天然是体制内的,也并不是国家培养的。譬如最近夺冠的几名棋手,都是从小自费在北京学棋,而之后他们成为俱乐部的棋手,则完全是企业行为,与各类体工大队毫无关系。
其次,中国棋院确实为棋手们作了一些服务工作,譬如为他们提供训练的场所以及简单的住宿。但是,这一类的支出与奥运项目的各种支出相比实在是微不足道。即便是为了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也有必要作出这样的支出。
重要的一点是,我们知道,其他的比赛项目中,选手夺得世界冠军是为国争光,体育总局是要发奖金的。为什么到了围棋这里,拿下世界冠军不仅不发奖金,还要扣奖金?要知道,这是比赛,就算是有奖金的比赛,可也绝对不是商业活动。
事实上,如果说中国棋院确实为棋手们作了一些工作,那么,体育总局究竟为中国围棋的发展做过什么贡献?没有。
那么,我们不妨看看韩国和日本的情况,他们的棋手获得的国际比赛奖金中,除去主办国和承办国的税收之外,就是围棋管理机构抽取15%的管理费,棋手最后可以拿到55%以上(税前)。
对比之下我们可以发现,中国棋手所损失的,其实就是体育总局所扣取的。换言之,体育总局的作用就是来扣钱的。在中国就是这样的情况,只要你从事的工作涉及了体育,你就天然地欠了体育总局的钱。
一方面,体育总局每年花大量的纳税人的钱来搞所谓奥运战略;另一方面,不放过任何榨取非奥项目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