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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惩罚性赎回费再现“江湖”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3-07 15:57:22

  有投资者认为此举干扰了投资者的资金流动性

  上投摩根分红添利债券基金最新公告显示,自本月12日起,将对持有少于七天的基金份额征收1.5%的惩罚性赎回费。据悉,这是2010年3月15日起可选择性短期惩罚性赎回费制度实施以来首只全面实施的债券基金。对基金公司开征惩罚性赎回费,权威网站调查显示,有超过四成的投资者表示反对,认为基金公司过度干预。

  根据上投摩根分红添利债券证券基金赎回费率的调整公告,3月12日起上调赎回费,此前,A类份额持有期限小于一年、B类份额持有期限小于三十天的赎回费率均为0.1%,调整后,则将对持有期小于七天的A、B类份额首度征收1.5%的惩罚费用。

  据了解,为鼓励长期投资,2010年《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出台,基金公司对短炒基金可“选择性”收取短期赎回费。根据《规定》,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可收取不低于赎回金额1.5%的赎回费。

  但此前,为吸引投资者,基金公司鲜有征收短期惩罚性赎回费,并且力度均不及本次上投摩根分红添利。以工银瑞信为例,其征收的标准为1.5%,但只是针对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工银瑞信双利和工银瑞信添颐3只债基的B类份额。而易方达虽然对稳健收益债基全面上调赎回费率,但标准并不高,而是对30天以内赎回的投资者征收0.75%。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上月底,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将惩罚性赎回费定为强制征收。

  不过,部分投资者并不买账。有网站最新调查显示,对基金公司开征惩罚性赎回费,42.86%受访者表示反对,认为基金公司过度干预,干扰了投资者的资金流动性;31.43%受访者表示赞同,认为打击短期投机资金,保护了长期持有投资者的利益;而25.71%的受访者则表示无所谓。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编辑: 巫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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