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医疗健康 > 健康热点
把握护肝最佳时机 健康养肝有“4绝招”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3-04 11:31:50

  在我国,平均每12个人中就有一位肝病患者,因此,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做好养肝护肝的工作。保肝护肝首先要把握时机,可极大提高各类肝病的综合防治效果。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保肝护肝的4个最佳时机。

  一、儿童时期,需阻断肝病发展

  研究显示,重度肥胖儿童脂肪肝的发病率高达80%。儿童脂肪肝患者,不能仅依靠药物进行治疗,减重才是关键。儿童脂肪肝患者如不及时治疗,随着年龄的增长,脂肪肝病变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代谢综合症随即产生,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等接踵而至,所以儿童脂肪肝的治疗越早干预越好。

  二、用药期间,需预防肝损伤发生

  需要长期用药的慢性病患者,如糖尿病、风湿骨病、肺结核、心脑血管病、肿瘤等,特别是合并多种慢性病的人群,长期服用多种治疗药物易致肝损伤,患者应定期做肝功等检查项目,如发生轻度肝损伤,可将葵花护肝片等保肝药与治疗药物联合应用,如发生严重肝损伤,则应立即停用治疗药物并制定具体保肝方案。而血糖控制不佳或年龄大于45岁的二型糖尿病患者和心脑血管病患者是脂肪肝的高危人群,更积极保肝更不容忽视。

  三、发病期间,需及时治疗

  肝病发展较隐匿,出现症状说明疾病处于活动期,这时是治疗最好的时机,选择适当的治疗方法,就能使病情达到持久的稳定和控制。当出现长期食欲下降,或舌体发红、舌苔发黄或精神萎靡不振、黄疸、转氨酶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就医,并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同时服用含有五味子、柴胡、茵陈等保肝降酶,退黄袪湿成分的中药葵花护肝片、水飞蓟素等治疗药物。

  四、稳定时期,需定期复查

  过度疲劳、饮食不节、饮酒、误服或乱用药物、变更环境、季节变化等原因都会造成肝病复发。因此,病情稳定的患者,每2—3月应复查一次肝功能肝功能检查是诊断肝胆系统疾病的一种辅助手段,要对疾病做出正确诊断,还必须结合病史、体格检查及影像学检查等,全面地综合分析,如遇有病情变化要及时到医院就诊。

  了解了保肝护肝的最佳时机,那么我们平时该如何保肝护肝呢?

  1、平稳情绪

  中医提到“怒则伤肝”,情绪起伏过大,很容易影响到肝。通常自我要求高、急躁、完美主义的人,较容易产生焦虑、不安,这在中医里是属于较易产生肝火的体质。

  肝属木,木喜调达。可以把肝想象成一棵大树,树木喜欢自由、无拘无束,因此,养肝首重情绪调节、心情愉快。

  2、足够睡眠

  肝主藏血,黄帝内经素问篇提到:“人卧则血归于肝。”足够的睡眠,肝脏才可以得到完全的修复。

  以中医观点而言,晚上11点至凌晨3点,血液流经肝、胆,此时应让身体得到完全的休息,否则肝的修复功能受到影响,体力无法恢复,连带思考能力也会变得迟缓。

  睡眠品质不佳,也会造成肝火上升。因此专家建议,晚上不适宜从事太过耗损脑力的工作,容易影响睡眠品质。

  3、适当的休息则有助于强化肝脏

  平时累了就要休息。对肝最好的方式,就是每天找时间休息。

  我们的身体很敏感,只要忙了、累了,就随时调节、抓空档休息,比如中午睡午觉,通常疲倦的感觉都可以清除。

  4、饮食清淡

  辛辣、刺激的食物,如油炸、咖啡、茶等,也是引起肝火的原因,尽量避免过量食用。

  天然原味的绿色青菜和水果,不会增加肝脏负担,又富含抗氧化物,对肝细胞的修补有很大帮助。

  自己要懂得去平衡,自己平日饮食没有特别禁忌,今天吃得油腻点,明天便改吃些凉性食物如丝瓜、高丽菜,或是蔬果多一点,去平衡身体的酸碱值,饮食均衡就好。

  此外,中医认为,肝病患者的饮食宜强化肠胃功能,肝才可以得到充分营养。饮食清淡可以减少肠胃负担,四神汤中的的莲子、芡实、茯苓、山药,具有健脾效果,可以达到调理肠胃的效果。

 

来源: 家庭医生在线综合 作者: 编辑: 巫婧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