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起开展城市道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严查“中国式过马路”等8类违法行为
杭州10条道路列入全省第一批重点治堵道路
强行加塞、行人闯红灯以及违法使用公交车专用道等这些行为,以后将面临严罚。省公安厅交管局表示,此次整治行动将与查处酒后驾车一样,对违法者“零容忍”,严厉查处。
昨天下午,省公安厅交管局公布,今年全省公安机关的“一号行动”,即全省城市道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从3月份开始,将对8项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
同时,省公安厅交管局公布了全省第一批68条治堵重点道路以及各城市中心城区主干道以及繁华商业区、学校、医院周边的交通堵点,并将对以上路段进行重点治理。
今起严查8类违法行为,像查酒驾一样“零容忍”
本次整治行动重点分:重点查处8类城市道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定全省第一批68条治堵重点道路;确定一批城市中心城区主干道以及繁华商业区、学校、医院周边的交通堵点。
目前各地堵点正在抓紧排摸中,届时由各市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布。
这8类重点查处的违法行为包括:车辆行人闯红灯、酒后驾驶、违法停车、超速(飙车)、违反禁令标志违法掉头、左转弯、闯禁行线、违法使用公交专用车道、路口违法穿插排队车辆、行人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
据了解,本次的整治行动需要达到这样的效果:全省中心城区确定的第一批68条治堵重点道路机动车守法率达到90%以上,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达到80%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得到进一步遏制。
本次整治行动则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像抓酒驾一样,以超常的决心和手段,对8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
据悉,跟禁酒驾一样,一旦有公务用车违法,公安部门将抄送该机关的纪委监察部门。
对于这些行为的查处,全省交警将进行常态化的严管,各地将采取查处小分队、交叉用警、异地查处等方式严管重罚,加大现场执法的查处率,正常状态下要确保有三分之二以上警力在路上,68条治堵重点道路每个路口都要有交警管理,并坚持常态化,易拥堵的重点时段要全员上路。
同时,广泛运用电子警察、视频监控等科技装备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完善事故快处快撤机制,城区事故白天必须10分钟内到现场,迅速撤离事故车辆,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针对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鼓励市民举报,实行有奖举报措施,据了解,这次全省城市道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将让群众一起参与进来,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城市交通管理的良好局面。各地交警将细化整治方案,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对有效举报实行奖励。
鼓励市民利用手机等曝光交通违法行为
此外,这位负责人还告诉记者,本次整治行动中,对于城市道路机动车“加塞”行为,也会重点进行查处。
这位负责人解释,当机动车接近路口时,如果机动车需要右转,但是右转队伍很长,直行道很空,机动车不可借直行道上前“插右转车辆的车队”,“即使是虚线也不能插队,否则就视为路口违法穿插排队车辆进行查处。”
“这次我们的整治行动,除了出动大量警力以外,也会动用大量电子警察进行辅助执法,可以说这次的整治行动的规模是空前的。”这位负责人说。
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就路口违法穿插排队车辆: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超越行驶,将处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治理“中国式过马路”,将视情处罚带头闯灯人
据悉,去年全省交通事故中死亡的5000多人里,其中行人事故就占到了15%。去年全年,车辆、行人闯红灯导致了118人命丧车轮下,行人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导致180人死亡。
这次全省城市道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将“中国式”过马路也纳入8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中,将对此严管严查。
行人闯红灯处罚一说,不少市民表示不解。行人过马路闯红灯,会不会被监控拍摄吗?或是现场交警会直接处罚?
省公安厅交管局业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行人过马路闯红灯,一般以交警现场执法为主,一开始是以教育为主。
“但是鉴于‘中国式过马路’的存在,我们在后期处罚中,可能采取处罚带头闯红灯的行人措施。”这位负责人说,“闯红灯处罚只是一种手段,更希望是大家形成文明过马路的氛围,就像斑马线前礼让行人一样形成社会道德体系。”
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机动车闯红灯将处150元罚款,记6分;非机动车闯红灯处20元罚款;行人闯红灯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路口“加塞”行为即使虚线插队也将处罚
1、西湖大道(建国路—南山路)
2、庆春路(环城东路—延安路)
3、体育场路(环城东路—保俶路)
4、曙光路(保俶路—求是路)
5、天目山路(莫干山路—万塘路)
6、解放路(环城东路—南山路)
7、中河路(西湖大道—体育场路)
8、延安路(高银街—体育场路)
9、湖墅路(环城北路—文一路)
10、环城西路(庆春路—体育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