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8.26.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教育频道 > 教育新闻
春节收压岁钱到手软?14岁娃4300压岁钱买iPad4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2-27 15:13:40

漫画/晓莉

  26日,槐荫工商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孩子擅自用压岁钱买的iPad4,因发票、包装丢失而导致无法处理。据此,槐荫区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家长,春节过后,要对孩子如何正确使用自己的压岁钱进行积极教育和指导。

  槐荫区宋女士的孩子今年14岁,过年收到了5000多元的压岁钱,春节刚过不久,就看到孩子每天抱着一个ipad平板电脑玩游戏,孩子声称是借同学的临时玩玩。仔细一盘问,居然是他自己花了4300多元压岁钱买的。宋女士随即拨打了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要求协调商家退货,但由于产品外包装和发票早就不知道被孩子丢到哪里去了,槐荫工商分局执法人员也是爱莫能助。

  节后,省城内不少大型商场和超市,发现在开学前的最后几天里,频频出现中小学生的身影,而这些孩子大多是用压岁钱前来消费的。据省城某大型商场小家电柜台售货员小卢告诉记者,现在的孩子发育快普遍个子长得高,自己的孩子16岁就一米八多了,从外貌及穿衣打扮还真不好判断年龄。“春节过后,确实有不少学生独自前来咨询、购买商品,但总不能问他们要身份证吧。”此外,在省城不少电脑城、手机城等卖场,不少商家根本不会去看消费者年龄是否成年,有的未成年人购买电子产品连发票都不索取,给日后维修、维权带来了麻烦。

  据科创律师事务所律师展玲介绍,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只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应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一个14岁的孩子拿四千多元压岁钱去消费,已经超出了法律规定的与他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的范畴,所以应当征得法定代理人即父母的同意。

  槐荫消协主任岳新立提醒广大家长,如果选择让孩子支配自己压岁钱培养理财观念,要积极参与其中,帮助孩子分析压岁钱支出是否合理或提出意见建议,以引导孩子合理消费、正确消费,同时他呼吁广大商家在遇到无家长陪同的未成年人购买电脑、手机等电子消费类商品,要仔细询问,谨慎对待。

来源: 齐鲁晚报 作者: 通讯员 段兴霖 张春霞 见习记者 陈玮 编辑: 刘彩娟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