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国务院医改办出台新政,规定今后在基层医疗机构挂号、看病、打针、输液“打包收费”,只要10元左右,并且按规定享受基本医保报销。
在台州,基层医疗机构的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如何,这项政策何时全面推开?记者第一时间进行了了解。
“一般诊疗费”10元打包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指出,要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各地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标准,原则上10元左右。要严格落实一般诊疗费医保支付政策,将其纳入基本医保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按规定比例支付。
“出台一般诊疗费的目的,在于避免基层医疗机构的过度医疗行为。”市卫生局基层卫生处处长梁秀峰告诉记者,所谓的一般诊疗费,指的是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长期以来,这些诊疗费都是分别收费的,打包在一起总价控制在10元左右,是比以前便宜了,还可以减少患者重复排队、缴费的麻烦。”
台州各地已在逐步推行
记者了解到,这项新政,其实对台州市民来说并不陌生。
市卫生局计划财务处处长徐素艳介绍,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等在2010年12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基层医疗机构增设一般诊疗费的通知》。根据文件,“一般诊疗费”主要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和卫生服务站、巡回医疗服务点等已经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
这一收费项目,包含药事服务成本以及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等服务内容。具体收费标准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门诊人次10元,村卫生室和卫生服务站、巡回医疗服务点为每门诊人次5元。
“台州各地已经在逐步推行,像玉环县的基层医疗机构基本上已经全部实施了。”徐素艳说。
各地医保报销比例不一,新政推行受阻
然而,这项政策在具体推行过程中,却频频遇阻。
“推行这一收费项目,老百姓的反应的确比较大,比如那些只拿药不打针的患者,花10元挂个号,领到的药也许才几元钱,他们觉得增加了医疗成本。”徐素艳说。
但徐素艳表示,这并非没有办法解决,如果能做好医保支付,百姓花费自然就减轻了。“按照省里相关文件规定,各地应将一般诊疗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要在不增加患者个人实际费用负担、不降低原医保支付比例的前提下调整医保报销政策。”
然而,由于文件中并没有具体规定“一般诊疗费”的医保支付比例,所以目前我市各县(市、区)是根据各自情况按不同比例进行报销。一些报销比例较低的县市,受到的阻力自然就大。
“目前玉环县的报销比例最大,凡参加农医保的居民都可享受一般诊疗费70%的报销比例,普通门诊10元钱,患者只需付3元。”徐素艳介绍。
尽管此次新政对台州百姓来说并非初见,但也绝对是一个利好消息。“国家明确强调这项新政,也意味着各地会加大推行力度,各项配套制度都完善了,百姓自然能得到实惠了。”徐素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