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月19日
地点:宁波余姚市人民法院
案由:故意伤害
昨天中午,余姚法院开庭审理了一桩杀人案。
罗某,1991年出生,云南人。在与丈夫阿华发生争执后,失手杀死阿华。阿华的父亲老杨,特地从贵州老家赶来参与旁听。
被告:
他从看守所出来当天就扎进赌窝
检察官宣读了公诉书:
“2012年9月30日23时许,犯罪嫌疑人罗某在余姚市阳明街道租房内,因其丈夫、被害人阿华外出赌博晚归而与其发生争吵,后双方相互殴打。殴打过程中,罗某因情绪失控手持水果刀刺入阿华左侧胸部,将其刺伤。后罗某与老乡将阿华送至余姚市人民医院抢救,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阿华经抢救无效死亡。”
罗某陈述说:“去年,阿华因为赌博被关进了拘留所,9月30日早上才被放出来。
“那天是中秋节,我希望阿华在家陪我,但是一吃完饭,他就和别人玩牌去了。
“我和女儿在家看电视,到晚上11点,阿华敲门。我很生气,没有开门。他敲了一阵后走了。过了十多分钟又来敲,我给他开了门。
“阿华的脾气不好,为了劝他,我没少挨打。
“他生气了就摔手机。去年有三个月时间,我手机换了10多部。那天一进门,他就大骂,从我手上夺了手机。把手机砸到地上,又开始打我。
“邻居们都跑进来劝架,阿华还是打,我挣脱后,顺手从桌上拿起了一把水果刀。刀后来刺进了阿华的左胸,我脑子一片空白,把刀拔了出来。
“我没想过要杀他,我不知我刺的部位就是心脏,我书只读到小学毕业。我以为心脏在左胸下面,气昏了头朝他身上刺,不想正好刺在了心脏。”
公公:
她是个好媳妇!请给她一个机会
近两个小时的庭审,罗某一边陈述一边哭泣。旁听席上的老杨,也陪着儿媳抹眼泪。
庭审到了尾声,老杨说:
“罗某和我儿子结婚三年左右,女儿已2岁了,现在由我抚养。
“儿媳妇脾气有点大,但心肠非常好!
“在老家,他们小两口也吵吵小架,都是因为我儿子赌博的事。
“希望对我儿媳妇从轻处罚,我原谅她杀我儿子的事,也不要求她家赔偿。”
说着说着,老杨也流泪了,“她是个好儿媳,我当她像亲生女儿一样!请给她一个机会。”
老杨对罗某说:“你还有一个两岁的女儿,希望法官从轻处理,你早点出来。”
很多旁听者也抹起眼泪。
法院判决
被告犯故意伤害罪判刑6年
余姚人民法院当庭做出了判决:
“被告人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主审案件的法官说,按照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本案在审理中,考虑到被告人罗某有自首情节,并取得被害人阿华家属的原谅。因此,对被告人罗某酌情予以轻判。
庭审结束后,罗某恳求法官再见公公一面。
罗某走到老杨面前,跪在地上哭着说:“我对不起你!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