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法院今天上午十点公开宣判范冰冰被指“策划”诬陷章子怡诉编剧、网站护名誉权一案。
认为编剧毕成功发微博影射自己诬陷章子怡、黔讯网转载并评论,范冰冰遂将贵州易赛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及毕成功诉至法院,分别索赔50万元精神损害金。北京市朝阳法院曾于去年11月开庭审理此案。
一审中,易赛德公司表示,涉案文稿内容并非其捏造和虚构,而是之前已在微博、贴吧等空间中广泛传播,文稿仅是对这些传言的整理和转载。此外,公司也未授权任何人发布这些内容,并在得知后立即要求删除该文章,并责令作者向原告发致歉信。毕成功的代理人认为,原告所称的名誉受损结果是由易赛德公司独自造成的,与毕成功无关。并且毕成功在去年6月4日再次发布微博,重申其从未公开指名道姓谁黑章子怡,避免流言扩散,不存在原告所称的放任态度。
范冰冰诉称,2012年5月29日,香港《苹果日报》头条大篇幅刊登了一篇未经证实的文章,称著名影星章子怡交往官员狂赚32亿,甚至说章子怡目前“遭调查,禁出境”。5月30日凌晨,内地编剧、影评人毕成功发表微博称对于章子怡的负面报道系范冰冰指使的“诬陷计划”。随后,黔讯网于5月30日刊载了由记者张辉原创的文章《编剧曝章子怡被黑内幕,主谋范冰冰已无戏可拍?》,文章称:“今日,著名编剧毕成功在其新浪微博上揭秘章子怡被黑内幕,称范冰冰是幕后主谋。而范冰冰踩人成瘾,目前在圈内已臭名昭著,无人敢找其拍戏”,并总结称:“章子怡‘情妇说’由范冰冰方面一手炮制也就不足为奇”。之后,微博和网站文章被广泛转发、转载。
范冰冰认为,毕成功的微博和黔讯网刊载的文章完全无任何事实根据且已广泛传播的诽谤性言论导致范冰冰的社会评价降低、名誉权受到严重侵害,且名誉侵害仍在持续扩大。故诉至法院,请求停止侵害、公开道歉,并分别赔偿精神抚慰金50万元。一审开庭后,原告代理人增加诉讼请求,要求两被告连续30天每天在其微博发布道歉声明,为原告恢复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