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车辆受损严重。(照片由鄞州交警大队横溪中队提供)
“毒驾”猛于虎。蛇年春节的第一天,鄞州区一男子吸毒后驾车酿祸不幸死亡。为避免悲剧重复上演,我市公安部门近日发出通知,明确要求各地严查严打“毒驾”,并在相关整治行动中配备吸毒现场快速唾沫检测工具。
撞车时未采取任何制动措施
大年初一早上6点多,鄞州云龙镇甲汪公路上发生了一起小型汽车单向事故。鄞州交警大队横溪中队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处理,不幸的是,驾驶人送医院后很快被确认死亡。
虽是单向交通事故,但让民警明显感到异常。事故路段人车稀少,理应通行条件极好,但事故轿车却偏偏逆向撞到了一个桥墩上,而且整车受损相当严重。结合现场痕迹及车况,民警发现碰撞的瞬间,驾驶人根本未采取任何形式的紧急制动措施。“发生事故时,人的自保行为是本能,除非状态已经异常。”民警解释说。
经调查,驾驶人姓沈,鄞州区人,40多岁。根据2月18日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血液检测报告,死者血液中并没有酒精,但毒品检测结果却呈阳性。检测员介绍说,死者死前吸食过冰毒、K粉、摇头丸等类型的毒品。根据经验判断,极有可能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突然出现幻觉,从而引发撞车。目前,此案正在做进一步处理。
“毒驾”实际查处困难多
据警方介绍,吸毒后驾驶人除了产生幻觉外,身体会普遍呈现出极端的状态,如长时间的亢奋,也有可能突然睡死过去。以这种状态开车,危害要比酒驾严重多了。
据统计,至去年底,我市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有吸毒史的宁波籍人员800余人。从去年9月1日开始,已有90多人因涉毒被吊销了驾驶证。
然而,在对“毒驾”的实际查处过程中,困难一直比较多。鄞州交警大队横溪中队民警表示,由于吸毒者在未发作时表现并不明显,不像查酒驾那样,单凭酒气就能简单识别。再加上法律法规、检测工具方面的限制,对“毒驾”的辨别、查处能力非常有限。
这样一来,查“毒驾”很大程度上就得靠碰运气。
交警将配备现场快速唾沫检测工具
据了解,2013年元旦起正式实施的交通新规对“瘾君子”有了更严厉的规定,对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以及属于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性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一律注销机动车驾驶证。上述人员三年内都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除了源头上、主体上消除隐患外,近日我市公安部门还专门发出通知,切实加强对“毒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如要求各地组织交警、110指挥中心、治安、禁毒等部门建立完善的多警种协作机制。
而交警部门在开展交通违法查处、交通事故处理等工作中,也将配备足量的吸毒现场快速唾沫检测工具,发现有“吸毒”嫌疑的,要当场对行为人进行现场快速唾沫检测。
据了解,今年初海曙交警已与禁毒部门联手,将“毒驾”整治融入常规的酒驾检查行动中。实践证明,唾沫检测方便快捷,只需两三分钟便可出结果,凡一周内有吸食毒品的,都会被检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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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后产生幻觉砸了宝马车余姚一瘾君子被治安拘留
因吸毒后产生幻觉,余姚一瘾君子发狂一般闯入低塘街道某工厂,把一辆停在厂区内的宝马车给砸了。目前,该男子因吸毒和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已被当地警方治安拘留。
事情发生在正月初四晚上7点多,30岁的钱某吸毒后毒性发作,突然发疯一般地闯入当地某工厂,大声叫嚷让老板出来见他,还顺手抡起一根棍子砸坏了停在一旁的宝马车。闻讯赶来的工厂保安见此情景,立刻上前阻止,但情绪异常亢奋的钱某却像一头疯牛,怎么拦也拦不住。随后见工厂老板迟迟不现身,钱某的情绪越发暴躁起来,连随后闻讯赶来的父母也拿他没辙。而在拉扯挣扎中,钱某还朝宝马车的左侧车门狠狠地踹了一脚,并当场用头撞裂了车子的左后视镜。
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这家工厂老板和钱某素无瓜葛,甚至根本不认识。“我是天兵天将下凡,奉旨前来砸车,赶快放了我……”让接到报警的余姚低塘派出所吕警官感到更荒唐的是,当时的钱某不仅情绪十分狂躁,而且还一个劲地大喊着此类荒唐话。
“一开始我们以为是发酒疯,可他身上并没有酒味。”吕警官说,通过打听,才得知钱某曾有过吸毒史。民警随即将钱某强制带回派出所,并对他做了尿检。面对阳性的尿检报告,钱某在清醒后承认了自己当晚吸食毒品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