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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爱妈妈”无偿捐献病世孩子的眼角膜和遗体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2-19 15:41:46

  今天下午在湖南省儿童医院内,来自郴州的40岁李女士步履缓慢地走向医院太平间的大门,她以“遗体捐献”的特殊方式来送8岁儿子的最后一程。

  据了解,8岁的俊俊(化名)患有缺氧缺血性脑病、脑软化等多种严重疾病,在坚强的与病魔抗争了近三年后,最终因多器官功能衰竭,抢救无效于2013年2月18日上午不幸离世。孩子的家人悲痛欲绝,但孩子的叔叔谭先生此时提出建议,想把孩子遗体捐献出去无偿使用,提议立马得到了家人的一致同意。

  经过湖南省儿童医院的积极联系,在家属、院方、长沙市红十字会、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爱尔眼科五方商定下,于今天下午4时30分在医院正式签署遗体捐献协议,孩子的遗体已由湘雅医学院工作人员护送到学校;孩子的眼角膜也将由爱尔眼科医生取下后继续“传递光明”。

  “孩子全身的器官功能都已衰竭,除了眼角膜外,其他的都不能帮助到别的患儿”,孩子的主管医师、湖南省儿童医院危重病医学一科医师邱瑜说,“最终家属还是决定把孩子的遗体捐赠给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做科学研究,我们全科医务人员都被孩子家属的这种大爱和可贵的精神感动了”。

  俊俊的妈妈李女士对记者说:“我们一家子都感谢社会,感谢帮助过我们的好心人,所以我把娃娃捐出去做研究做学问,不让别家的孩子再因为这个病遭罪;同时,我希望娃娃的眼角膜能帮助到需要“光明”的人,让娃娃能继续‘活下去’”。

  湖南省儿童医院作为红十字成员,目前已有12位“天使”在医院捐献出眼角膜,使光明长留人间。医院欢迎和呼吁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参与到器官捐献这项大爱善举当中,您的无私和爱心将挽救更多的生命,帮助、造福更多的人。

  【链接】

  器官捐献的全称为人体器官捐献,又称器官捐赠,指将人体的某个仍然保持活力的器官捐赠给另外一个需要接受移植治疗的病人。这些病人的病情通常非常严重,而且已经不能用其他治疗方法治愈。

  捐献原则为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器官捐献给医学事业,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事业的行为。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表明,全世界需要紧急器官移植手术的患者数量与所捐献人体器官的数量比为20∶1,如果加上那些靠药物或透析维持生命,但又必须做器官移植手术的患者,比值将拉大到30∶1。

  我国的器官移植始于20世纪70年代,据卫生部调查显示,我国每年大约有150万人因末期器官功能衰竭需要移植,而每年能够使用的器官数量不到1万,供求比例达到1∶150。而其中有超过65%器官移植的器官来源于死刑犯,“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的数字几乎为零。

来源: 人民网-湖南频道 作者: 通讯员 姚家琦 记者 林洛頫 编辑: 刘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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