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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吃的羊肉是肉吗? 辽阳一企业用鸭肉造假(图)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2-18 11:09:54

 

  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分局食药大队刘祖含:保水剂是起到让肉制品保持它原有的肉体水分,而他们这个保水剂是放保水剂之后能额外注水,这样的话这个肉原来是一百斤的肉,通过他们这个保水剂之后就变成了一百几十斤,一百二十斤,重量增加了。

  那么,这种添加后不仅能保持肉质水分,还能增加重量的神秘物质保水剂,到底是一种什么东西呢?在辽阳升泰肉产品加工厂记者看到,被称为保水剂的添加剂是一种白色粉末,装在编号为3号和7号的大袋子里,一袋有25公斤重,这些添加剂的袋子上既没有标明产品的名称,也没有生产企业的厂名厂址,只是用笔简单标注了编号、重量,是典型的“白袋子”,明显违反我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关于“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的相关规定。

  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分局食药大队姚国亮:包装上没有写明3号和7号,它上面都没有字,没有任何的标识。

  据警方调查,在假冒羊肉卷的生产过程中,保水剂的添加非常隐蔽。假冒羊肉卷生产的最重要工序在这个缓化解冻间进行,所有的秘密也基本都隐藏在缓化解冻间里的这个大水池里。

  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分局食药大队姚国亮:这边是缓化解冻间,当时我们进来的时候,工人正在生产,把劣质肉的原料和添加剂泡在水池子里面,作为混合。

  记者:当时是一些什么肉?

  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分局食药大队姚国亮:是鸭肉、鸭皮、还有一些添加剂。

  据杨某交代,在缓化解冻间,工人们首先把保水剂和其它色素等添加剂放入水池中溶解;等所有添加剂溶解完成,再把冰冻的鸭肉、羊油等放入水池解冻,解冻后的鸭肉、羊油经过浸泡,就会充分吸收保水剂、色素等各种添加剂。最后经过搅拌,成色均匀的鸭肉羊油混合物就可以打捞出水,冷冻后便能加工切割成色彩鲜艳的羊肉卷。杨某承认,经过保水剂处理过的假冒羊肉,分量至少会增加20——30%。

  那么,这种白袋子包装的能增加肉制品分量的添加剂,到底是些什么东西做成的?会不会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警方把3号和7号添加剂样品送往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的全成分定性表明,两种添加剂均含有肉制品禁用的苯甲酸钠。

  苯甲酸钠是一种防腐剂,有防止变质发酸、延长保质期的效果,用量过多会对人体肝脏产生危害,严重的可致癌。国家强制性标准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列举了可限量添加苯甲酸钠的果酱、乳胶糖果、碳酸饮料、葡萄酒等21种类别的食品,最大限量仅为2g/kg。这21种类别的食品中,不包括任何肉制品,也就是说,苯甲酸钠在我国属于禁止用于肉制品加工的添加剂。但在3号添加剂中,不仅检出了苯甲酸钠,而且含量竟然高达12.12g/100g。

  公安部治安局六处处长许成磊:尽管苯甲酸钠可以用到一部分食品里,这个根据国家的规定,但是像生鲜肉,冷冻肉也是禁止添加这种物质的。从最后的检测结果来看,可以看到苯甲酸钠在这个涉案的羊肉卷里也检出了,而且含量也是大大超过了国家的规定

  进一步的调查显示,辽阳升泰肉产品加工厂不仅把严禁用于肉制品加工的苯甲酸钠用在了假冒羊肉卷的生产过程中,还违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用于食品工业的有毒有害物质——亚硝酸盐。记者注意到,7号添加剂的检测报告显示,这种添加剂不仅检出了苯甲酸钠,还检出了剧毒物质亚硝酸盐,含量高达20.69克/100克。

  亚硝酸盐,是一类无机化合物的总称。主要指亚硝酸钠,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或颗粒状,味微咸,外观及滋味都与食盐相似,肉类制品中也允许作为发色剂限量使用。由亚硝酸盐引起食物中毒的机率较高。亚硝酸盐是剧毒物质,成人摄入0.2一0.5克即可引起中毒,3克即可致死。亚硝酸盐分解出的亚硝胺还能够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对胎儿有致畸作用。亚硝酸盐同时还是一种致癌物质。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亚硝酸盐仅允许腌熏肉等制品有微量残留,限量最高仅为0.003克/100克。

  

来源: 东南网 作者: 编辑: 姜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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