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张芳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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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客多店少,一些服务业商家趁机抬高价格,消费要价比平时高了三四成甚至数倍,其中有些没有提前明示,消费者不知情。
这些商家的行为,多多少少破坏了消费者过节的好心情。然而,按照市场逻辑,拥有自主定价权的商家根据供求变化调整价格,似乎也是天经地义的事。
春节涨价该怎么看?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现象
洗车餐饮美容理发
不少商家趁节涨价
除夕,家住广州市天河区的苏先生到家门口对面的一家汽车美容店洗车,图个除旧迎新。“我是这家的熟客了,价不贵,洗得也很干净。”
可洗完结账的时候,伙计却伸出拇指和食指,往苏先生面前一比划。“什么,80元?平时不都35元吗?”
“老板,你不看这是什么时候。现在全广州,还有几家洗车店开着门?就是开着门的都是要价七八十,八九十。你到别的地方,就怕80元还没人给你洗呢!”
伙计的话,让苏先生张口结舌。记者看到,这家汽车美容店的生意的确异常的好,各种各样的小车一辆接一辆开进来,把3个伙计忙得不亦乐乎。
“你就别嫌贵了,我已经跑了周边好几家店,都放假关门了。这少数几家开着的,还不是他们宰你多少就是多少?过年了,谁不想开台干干净净的车出门?”听到苏先生和伙计的对话,另一位年轻的顾客插话道。
无独有偶,住在同一个小区的万先生,也遭遇了商家的“乱涨价”。大年初二晚上,老家来了几个亲戚,万先生就带他们到小区西边自己常去的美食街吃饭。
没想到第一道菜上来后,伙计郑重地告诉他,过年期间,每道菜加价10元。当着老家亲戚的面,万先生没好意思说什么,可心情却坏了一大半,“这家店卖的都是大众菜,每道涨价10元,涨幅就是30%—50%。更重要的是,既然要涨价,就应该第一时间提醒顾客啊,等上了菜才说,不是欺骗吗?”他愤愤地发牢骚。
此外,会员卡或优惠卡在春节期间也遭遇了使用难。广州市民梁女士在楼下发廊办了一张会员卡,一次性充入2000元,图的就是有七折优惠。而当过年前两天她再持卡去理发时,却被告知春节期间不能用卡,要按门市价收费。“办卡时根本没告诉我卡的使用还得分时候。”梁女士说,她的很多朋友也有同样的困扰,之前办的很多优惠卡在春节期间无法使用。
缘由
供不应求成本上涨
涨价符合市场规律
趁节涨价,不少消费者表示理解:过年嘛,很多人都回家了,坚持开门的商家本来就不容易,工人也很辛苦,顾客这么多,忙都忙不过来,涨点也合理。
也有一些人对此予以谴责,呼吁加强监管,治理乱涨价。上述苏先生和万先生也认为,商家在涨价后没有明码标价,在消费前也没有明确告知,应属于价格欺诈。
对此,广东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从法律和监管角度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些领域的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不在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范畴内,“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市场调节的服务业,春节期间有一定幅度的涨价,是市场价值规律调节的结果,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专家分析,春节涨价首先是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导致,“事实上,恰恰是这种价格上涨的手段,调节了供需矛盾。”以洗车为例,在供给一端,春节期间是服务行业从业人员集中流动期,很多员工需要回家过年,洗车服务的供给明显减少;在需求一端,过年了人们走亲访友,都希望自己的爱车干干净净,对洗车的需求显然是增加的。需求增加、供给减少,价格上涨顺理成章。
其次,商家春节期间经营成本的上涨,也是涨价的理由。“主要是两方面,一是人工,二是原材料。”一位餐饮店老板向记者坦陈,春节期间,一些员工回家过年了,留下来的要给“加班工资”,国家规定是平时的3倍,这块支出不能少。另外,春节期间物流环节“供应量少”,再加上冰雪天气等诸多原因,原材料价格上涨,餐饮价也自然水涨船高。
“但如果没有明码标价,或涉嫌价格欺诈,则另当别论了。”广东省物价部门明确表示,市民在遇到价格欺诈或其他价格违法行为时,可保留证据,拨打“12358”进行举报。此外,对于某些服务行业声称过年期间停用会员卡的说法,这位负责人表示,在会员卡没有注明的前提下,商家停用会员卡就是违约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议
薄利多销树立口碑
坚持不涨也能赚钱
记者调查发现,也不是个个都涨价,看商家是想着能宰则宰“捞一把”,还是立足长远“赢口碑”。
据广东省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监测,春节期间,该省主要商品及服务价格总体平稳有序。粮油、鸡蛋等农副产品价格基本稳定,公路客运票价均未超最高限价,游览参观点严格执行有关门票减免的优惠政策,不仅没涨,还有降。“这一政策不仅没有影响景点盈利,反而为拉动旅游消费发挥了积极作用。”相关负责人表示。
如其所言,记者发现,春节期间也不乏“咬咬牙”坚持不涨价的商家。大年初三早上10点半,位于黄埔大道东的一家大型顺德酒楼的早茶市依然门庭若市,还有五六拨顾客在门口等位。经理告诉记者,顾客比平时多了一倍多,日均营业额也翻了一番,虽然成本增加了一些,但销售规模大了,利润比平时还有增加。“很多人一看菜单没涨价,就直喊来得值。过后又带很多亲友来。”
对此,广东省政协常委孟浩认为,部分服务行业的涨价自有其合理性。涨也好,不涨也好,都是商家的自主选择。“但我观察,不涨价的其实更精明,吃一时之亏,扩大了销售的规模,薄利多销,效益也就在不知不觉中提升了;同时,为长远考虑,赢得了更多的回头客,看似是一时间的‘赔了’而显得有些‘愚蠢’,却赢得了顾客的信赖与尊重,打响了牌子。”
“即使迫于成本上涨要涨价,也要靠谱,不能‘乱涨价’,更不能宰客。”广东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江列华提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顾客有两点权益,一是知情权,有权知道要接受的这个服务、商品的价格,自主选择接受不接受。二是公平交易权,虽然政府没有明确定价,但商家收取的费用和提供的服务之间,要遵循基本的对等关系原则。
此外,他还建议,“如果情况比较严重的话,监管部门是否可以考虑设置一个限定措施,规定价格向上浮动的比例或者最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