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消费频道 > 消费调查
1000型并没有1000响 鞭炮是不是短斤少两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2-17 11:32:12

  1000型并没有1000响

  鞭炮是不是短斤少两

实验采用的鞭炮

读者陈晓谦清点鞭炮颗数

  过年放鞭炮,图的就是热闹和喜庆。但是,长安丽都A幢1单元1503的王女士放鞭炮时,却惹来一些疑问。“我买了600响的鞭炮,点燃刚转身就爆完了,明显缺斤少两。”王女士说。

  很多消费者认为,鞭炮上面标着的数字就是鞭炮的响数。事实上是这样吗?昨天,重庆晚报记者走访了主城部分鞭炮销售摊点,并购买了5款鞭炮挨个数数,发现其中大有玄机。

   实验目的

  在市场上随意购买五串鞭炮,看实际颗数是否与标注的数字相符。

   实验对象

  500型特装大地红(江北花卉园购买8元)

  1000型王牌大地红(江北花卉园购买14元)

  2000型王牌大地红(九龙坡石桥铺购买20元)

  开门红鞭炮(永川渝西广场购买23元包装上没有注明数量,商家称有5000响)

  600粒(江津珞璜镇购买16元)

   实验方法

  1.去掉包装纸,统计每一挂鞭炮的实际颗数。

  2.燃放鞭炮,记录每一串鞭炮的燃放时间。之后检查实际炸开的个数。

   实验人员

  读者陈晓谦(女,26岁,龙湖西苑清迈阳光3栋)、王东(男,29岁,民心佳园27栋)

   1000型只有637颗

  15日上午9点,记者来到江北花卉园的鞭炮销售点拿起一挂500型的鞭炮。“够不够数啊?”摊主听后没有吃惊竟回答:“没有够数的。”

  记者将买来的5款鞭炮逐一拆包点数,结果是:

  四川遂宁市吉东花炮厂生产的1000型王牌大地红,颗数为637个。

  重庆山田爆竹厂生产的600响大地红,颗数为528个。

  江西省萍乡市远东出口花炮厂生产的500型特装大地红,颗数为374个;2000型王牌大地红,颗数为1471个。

  江西省上栗县银龙出口花炮厂出产的开门红环保特红鞭炮,商家称有5000响,但实际单炮数量仅有568个。

  在走访过程中还发现,各个摊位上摆的鞭炮,有的“型”前标着数字,有的是空格,有的干脆不标。

  500型只燃放了4秒

  读者王东将500型特装大地红点燃,4秒燃放完毕,读者陈晓谦清点发现,有27个单炮没有炸开。再点燃600粒鞭炮,近6秒燃放完毕,有63个没有炸开。

  随后,重庆晚报记者将1000型、2000型各一挂分别燃放。1000型9.8秒燃放完毕,型声密集,有近100个没有炸开。2000型用时34秒燃放,近150个单炮没有炸开。而商家号称5000型的鞭炮则只燃放了14秒,响声密集。

  从燃放结果发现,虽然鞭炮标注1000型或2000型,实际上听到的响声通常只有型数的一半。

   实验结果

  型数实际颗数没有炸开的单炮数有效率

  500型374个27个69.4%

  600粒528个63个77.5%

  1000型637个100个53.7%

  2000型1471个150个66%

  5000型568个27个11%

  型数越多差得越多

   厂商:

   XX型指型号并非实际数量

  为什么鞭炮包装内的实际数量与标注数量会相差这么多?昨天上午,重庆晚报记者以外地代销商的名义,拨通了重庆市场上销售的好运来鞭炮生产商———四川省广汉金雁花炮有限责任公司的电话。

  一位接听电话的男工作人员称,若鞭炮上面写着“型”,一般只是指鞭炮的型号,并非是指包装内的实际单炮数。“以1000型为例,实际鞭炮数很有可能并不足数,若包装上没有注明,则更有可能被缩水。”

  “型”到底是什么意思?江北区燃放办刘姓工作人员解释,鞭炮外包装上若是标注的“XX型”,并不是指鞭炮的数量,而是型号。若是标注的“XX粒、XX颗”,则是指鞭炮的数量。“如果鞭炮数量达不到标写的颗、粒数,则说明有缺斤少两的情况。”

   律师:

   鞭炮量缩水可投诉双倍索赔

  海外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洁晶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中规定,计数类产品,计量误差应≤±5%。也就是说,1000响的爆竹个数,必须达到950个以上才算合格。

  “对于数量明显不足的爆竹,销售者要明确告知消费者,而且要相应地降价,否则有欺诈之嫌。”陈洁晶说,按照《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陈洁晶建议,如果市民在消费的过程当中购买到缩水的鞭炮,可以保存证据,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举报,同时要求销售者双倍返还所支付价款。

来源: 重庆晚报 作者: 刘婷 编辑: 刘彩娟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