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2-09 11:39:20
近日,市政府出台《衢州市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十条常态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
这十条常态措施包括:每日防火巡查,营业期间每个楼层、每个出口、每个班次编配一名疏散引导员,并在每个楼层、每个柜台必须配置口哨、荧光棒、扩音喇叭、应急强光灯等疏散引导器材。每周至少开展一次“1分钟形成第一灭火力量,3分钟形成第二灭火力量”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逃生演练。事故广播日常应定期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在火灾情况下应能自动切换,播放提醒,其声音应明显高于背景音乐等。
据了解,下阶段各地消防部门将举办培训班,就《十条措施》组织公众聚集场所负责人、管理人进行培训、学习,并将《十条措施》发放到所有公众聚集场所,进行广泛粘贴,提醒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来源:
衢州新闻网
作者:
记者 徐双燕 通讯员 郑丽梅
编辑:
姜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