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
妻子趁丈夫打工与人私奔 丈夫寻找未果诉请离婚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2-06 14:59:17

  据安庆新闻网报道,丈夫王先生在外打工辛苦赚钱,妻子马某在家照料孩子并经营一家小杂货店。未料马某与一外地男子搞婚外情并与其私奔。王先生苦寻一载无果后向法院诉请离婚。2月1日迎江区法院依法审结了本起离婚诉讼。

  2007年,年仅20岁的王先生经人介绍与19岁的马某相识、恋爱,两人虽未达到法定婚龄,但在双方父母的极力催促下两人开始同居生活,次年12月,生育一女孩名蓓蓓(化名)。王先生的父母原经营有一家杂货店,眼看小两口已“结婚”生子,应该有自己的事业了,于是就将杂货店生意交由儿媳妇马某打理。但由于两人性格上的差异,同居后,双方就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不休。为了避免矛盾升级,马某建议丈夫外出打工,马某认为也许时间和距离能弥合双方矛盾。王先生同意外出,但要求两人必须先办理结婚登记,王先生认为只有这样就可以将马某“拴住”。2010年6月,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王先随后外出打工。

  但令王先生未料到的是,一纸结婚登记并没有“拴住”妻子马某的心。就在王先生外出不久,马某就与经常来店来买东西的河南人刘某相识了,一来二去两人互生情愫,情至浓时,两人决定私奔。2011年春节前夕,马某变卖了杂货店大部分货物,将女儿蓓蓓送到公婆家后,遂同刘某“双栖双飞”了。

  王先生闻讯赶回家时,发现店内已空空荡荡,只有三岁的女儿哭着闹着要找妈妈。随后王先生根据掌握到的有限线索到处寻找妻子,期望有朝一日妻子能够回心转意,回到他身边。但经过一年的寻找和等待,未有任何结果。心灰意冷的王先生遂向迎江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马某离婚。但就在诉讼期间,马某竟然出现了,在法庭上马某要求重归于好,并对自己当初草率离家的行为表示忏悔。但王先生心意已决,坚决要求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离家出走一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已名存实亡,对原告王先生的诉求予以准许。法院遂判决两人离婚,孩子归原告王先生抚养教育。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编辑: 李雯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