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盒成本只有五六元的假冒减肥药,换上畅销品牌的外包装,再放到网店上,以98元~138元的价格出售,短短半年获利百万。
去年7月,金华药监、公安联合捣毁了这个生产销售假冒减肥药的团伙,经过检验,假冒减肥药的主要成分,是家中做菜常用的淀粉,此外,还添加了国家早已明令禁用的药物成分。
这起案件,只是去年浙江打击假冒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的一个缩影。昨天,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2年度全省药品和医疗器械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不少假药都是通过网络销售的。
减肥胶囊里装淀粉
去年4月初,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金华地区有人通过网络销售可疑减肥类保健食品,其中可能非法添加了药物成分。
药监部门从举报人提供的网店购买了“清减润肠胶囊(清瘦)”等5种保健食品,经初步检验,发现这些产品主要成分是淀粉,另外还含有西布曲明药物成分。
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具有兴奋、抑食等作用,但它有可能引起中风,还会出现口干、厌食、失眠、肝功能异常等副作用。
早在2010年10月30日,国家药监局就宣布: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
地下生产,网上销售
调查中,一对阮姓夫妇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
40来岁的阮某,是金华本地人,拥有自己的保健品公司,网店销售的假减肥药,就来自他手。
除了网店销售,阮某夫妇还将这些假减肥药销往全国各地的代理商。据悉,仅半年时间,阮某批发的各类假减肥药,价值就在100万元以上。
去年7月25日,金华公安、药监联合展开统一收网行动,捣毁假保健食品生产销售窝点6个,查获假保健食品(食品)成品、半成品70余种1100余箱,涉案货值金额1500余万元。
该案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列为重点督办案件,是不法分子地下生产减肥类假保健食品,再通过互联网和邮政快递渠道销售的典型案件。
目前,当地检察机关已对8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起诉。
网上假冒的壮阳药最多
除了这起案件外,还有多起案件涉及互联网销售,尤其是保健品和壮阳药。
比如衢州“3.7”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犯罪嫌疑人章某、叶某夫妇,从外省购进大量假冒“万艾可”和壮阳保健品,通过互联网、配送上门等方式销售,到案发时,已经发展100多个下家,涉及全国16个省。
这些药品绝大多数都是三无产品,虽然标明与“伟哥”有相同的成分,但含量却不符合规定,有的甚至超标三倍以上,对人体危害很大。
去年7月,公安部门通过此案顺藤摸瓜,打掉制售假冒壮阳药的团伙7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03个,收缴假壮阳药74万粒,涉案价值7933万元。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醒:警惕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和邮政快递渠道违法销售药品;不要轻信违法广告宣传,保健食品、消毒产品、化妆品等非药品不能代替药品使用。如有疑问,欢迎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延伸阅读
2012十大假药(保健品)案
2012年,浙江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案件3055起,涉案金额1.7亿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15个,销毁假劣药械1.7万批次,其中8起案件被公安部或国家局列为督办和集群战役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407起,判刑141人。
从这些案件中,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评定了十大典型案件。
最大宗:1亿多元假冒壮阳药
2012年4月初,金华海关查扣了一批出口非洲的壮阳类产品和药品,经药监局检验,有9个品种为假药。
7月25日,金华市执法人员分赴广东、福建等地,会同当地执法人员抓获犯罪嫌疑人19名,缴获各类壮阳产品320余万粒,淫秽图片252万张。查获的壮阳类产品按药品万艾可价格计算,价值1亿余元。
最轰动:“毒胶囊”案
2012年4月15日,央视曝光了新昌铬超标胶囊事件,舆论一片哗然。
同日,浙江省药监局执法人员紧急赶赴新昌,查处违法生产药用空心胶囊的企业13家。其中10家企业被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移送公安机关,刑拘犯罪嫌疑人45名,批捕10人。
最坑爹:避孕药也假冒
2012年5月11日,苍南县药监局、县公安局执法人员抓获一销售假药团伙,查获米非司酮片(司米安)、左炔诺孕酮片(毓婷)等5个品规358盒,均为避孕药品。
6月3日执法人员赶赴广东,前后共查获假冒司米安、毓婷、万艾可等合计3918盒,7人被刑拘。
最邪门:用康泰克制毒
2012年1月以来,杭州市药监局、公安局查明一起非法经营含麻黄碱复方制剂案,查处呋嘛滴鼻液合计108.8万支,货值155.09万元,抓获13名犯罪嫌疑人。
涉案团伙主要收购新康泰克等含麻黄碱复方制剂药品,然后通过网上网下非法加价销售,并意图用呋嘛滴鼻液制毒,初步估算获利500余万元,范围涉及全国多个省市。
其余案件
●杭州市“3.09”生产销售痫速康系列假药案
●台州市三门县“5.16”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
●衢州市“3.7”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
●金华市“4.256”生产销售假保健食品案
●丽水市胡某等人非法销售假保健食品和药品案
●温州瑞安市川洋妇婴用品有限公司无证生产销售二类医疗器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