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建近3年仍未完成的深圳湾南北观海栈桥工程被推到了舆论“聚光灯”下。在2010年3月开始桥梁工程建设后,于当年5月和2012年9月两次停工,“现在仍基本处于停工状态”。
深圳市政观海栈桥工程闭门决策论证不足
开工三年两度停工浪费巨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近日,开建近3年仍未完成的深圳湾南北观海栈桥工程被推到了舆论“聚光灯”下。按照2009年制定的工程招标方案,这座本来应该在2012年底完工、可供深圳市民欣赏海景、远眺香港的美丽栈桥,直到现在仍然只是几根孤零零伫立在海湾中的巨大桥桩。
日前,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召集深圳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深圳湾观海栈桥的建设情况进行了说明。
现仍基本停工,调整方案系“主动提高安全性”
针对公众质疑,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承认总投资近3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由于前期准备工作中存在论证不足等问题”,在2010年3月开始桥梁工程建设后,于当年5月和2012年9月两次停工,“现在仍基本处于停工状态”。
据了解,2010年5月,为确保深圳湾公路大桥的绝对安全,深圳市政府研究决定暂缓深圳湾大桥上、下游200米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建设,观海栈桥和公安码头正处在该范围内。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副署长刘志达否认了栈桥第一次被“叫停”是因“规划违法”的说法。他说,初始设计方案中栈桥距离深圳湾大桥最近距离为162米,但由于修建栈桥只需打桩,并未违反《公路法》不得在200米以内施工的相关规定,也不会影响深圳湾大桥的安全性。
“我们最初的方案也是经过专家论证的。”刘志达表示,方案调整是出于“主动提高安全性”的考虑。当时南北观景栈桥项目实际尚未开工建设。2011年7月,调整后的设计方案经规划国土部门审批同意。
有关部门表示工程不会烂尾,现修建开支或有增加
刘志达解释,2011年12月,施工单位按调整后的设计图纸开始栈桥桩基础施工。但由于多方情况发生变化造成了施工成本增加,而当时签订的合同为不可调差的固定单价合同,因此施工单位的后续建设始终处于不积极状态,施工进度严重滞后。
“承包商对合同履约条件有异议,双方分歧较大。”2012年9月,承包商在完成部分桥桩后以书面形式正式提出了终止合同的申请,施工现场在此之后基本处于停工状态。
刘志达表示,目前该署正在与承包商完善终止合同手续,剩余工程的方案优化已完成,待优化方案批准和完善终止合同手续后,工务署将立即组织实施,并力争在年内完成整个工程的建设,该工程不会存在“烂尾”的问题。
据了解,由于规划调整时,栈桥项目尚未施工,现在公众所看到的桥桩,是按照调整后的设计方案建设的,并将在后续工程中全部使用。
“重新招标需要多少钱现在还不清楚。”刘志达表示,由于建筑材料、人工等较当时已有上涨,现修建的造价有可能略高一点,“但我们将在后续工程建设中进一步优化设计和施工方案,以节约政府投资。”
“符合程序”的“闭门决策”过程仍遭质疑
在不久前结束的深圳两会上,数位人大代表要求加强对政府投资行为监管力度。
尽管刘志达表示,整个工程的进展符合相关程序,有关人士还是对“自己批准、自己叫停”的政府决策程序提出了质疑。在很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看来,栈桥建设过程不论是最初的规划、设计、论证,还是做出暂缓施工决定、重新审批方案,都是政府部门“内在循环”的过程,而正是这种许多政府部门最为习惯的“闭门决策”使得各种“浪费决策”、“低效决策”难以根除。
深圳市政协委员李毅说:“如果说一个事情都是符合程序的,但却造成了浪费,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反应,那这个后果由谁来承担?决策过程如何才能更经得起检验?这些问题都是需要追问和反思的。” (综合吕绍刚、张娜和新华社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