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教育频道 > 教育新闻
留法男"咆哮自嘲"爆红网络 留学生"被代购"引反思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2-01 08:47:57

  “由于本人长期在法兰西这个浪漫奢华的时尚之地居住学习,所以目前俨然成为了一名合格的奢侈品采购员!在经历了种种非人一般的采购要求后,我几度达到了濒临崩溃的边缘。于是乎要上来咆哮一下。”日前,一篇名为“我是一名硕士生,不是一名采购员”的日志在网络上爆红,仅在社交网站人人网的阅读次数就近8.6万。

  作者李渊栋目前在法国某工程师院校攻读硕士学位。碍于情面,他经常帮朋友代购奢侈品,以至影响了正常的求学生活,忍不住在网络上“咆哮”了一把。

  理工男变身“时尚达人”

  “曾几何时,我背上行囊,离开了承载了我所有回忆的故土,告别了疼爱我的父母,独自踏上了法兰西的土地……直到现在,我才发现……自己只不过是一名采购员。”作者的文风幽默,有网友用“令人捧腹”来形容自己的读后感,也有网友将文章归为“咆哮体”。

  作者说:“我每天打交道的是物理公式是程序代码啊!!!各种文献各种论文都来不及看,还要帮你们去买包包啊……在做傅里叶变换的时候都能想着LV啊!熬夜码代码的时候都会打开网页查看Longchamp的主页啊!各种矩阵各种偏导还理不清的时候还要惦记着各种奢侈品啊!”原本对奢侈品不了解的李渊栋竟被炼成“时尚达人”,“已经能够熟练掌握各种化妆棉和指甲油的使用技巧!能够分辨各个药妆的优势和劣势了!”

  但这种“炼”却让他苦不堪言。因他所在的大学并不在巴黎,每次去买奢侈品都要乘火车、换地铁。有一次,他左右手各带价值不菲的大包小包去挤地铁、挤火车回家,直呼“有危险”。

  网上“咆哮”引共鸣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敢情读的都是奢侈品导购,行的都是通往商场的道路啊?”李渊栋的自嘲“逗乐”了不少读者,也激起了有代购经历的留学生的共鸣。

  网友张鹏宇晒出了自己的代购经历:“同感,我拿着一堆图片进了密歇根大道的各类奢侈品店……穿着学生装、牛仔裤、布鞋……拿着东西挤公交车,无语啊。”

  网友谷虹桥回复说:“太有同感了,这次回国的行李里全都是帮人带回的东东,留学生瞬间变成搬运工。”

  网友晏若飞也表示“有同感”:“人在美国,每次都有人找我带IPHONE,IPAD,国内的人哪里知道我们在国外有多忙,除了念书还要自己料理生活,叫人带东西也不看个时候,碍于面子又不能拒绝。”

  网友夏昕则用调侃的口吻描述了自己的留学生活:“俺们出国的孩子容易么!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拼得了家具拆得了书房……白天斗智斗勇教授,晚上忙里忙外作业;还得顶着卡里零余额的压力,肩负起代购使命,都是一句你先垫上,回国给你人民币转换!”

  在记者采访中,不少留学生表示遇到过类似情况,他们帮亲戚朋友代购的东西可谓五花八门——香水、化妆品、衣服、奶粉、名牌包等。“每到要回国时就很头疼,因为这意味着你的代购生活就要开始了。”留学美国的木子(化名)说。更让他头大的是,“和博主一样,确有一些之前不曾联系的亲友、同学突然冒出来让你帮忙带东西。一旦拒绝,马上变脸的我也见过。真是一把辛酸泪啊!”

  海外代购有风险

  “写得真好玩,不过也说出了现在社会的一种现象。”确如网友李雨微的评价,海外代购,并非一个孤立的存在。有盲目追名牌的心理驱使,也有不信任国内的食品安全而转至国外购买奶粉等“不得已”的因素,因此出现了李渊栋和声援他的留学生“被代购”的无奈。

  此外,一些留学生为了赚钱,主动将代购做成业务的新闻也不时见诸于媒体。在一些留学生论坛上,就可见“小护士”之类的词,指的便是采购员。

  相关专家提醒,留学生海外代购需谨慎,如果触犯法律或者自身权益不受保护,或影响到在海外的正常学业,就得不偿失了。

  广州某教育机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了代购的风险:首先,经常缺课会被取消签证。因为代购主要是针对国外产品与中国的差价,遇到打折季节,做代购的留学生往往会频繁缺课,导致被取消签证。其次,按规定,旅客携带5000元人民币以内、个人自用进境物品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超过5000元的,需向海关申报。留学生如果将代购物品带入境内,也需符合上述规定。

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作者: 赵晓霞 编辑: 刘彩娟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