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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信用卡给同事 担心不还竟诬告他盗窃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1-31 14:52:26

  借信用卡给同事周转,同事刷卡后非但没及时还款,还请假回了老家,电话也打不通。小陈和小李担心要不到钱,居然想到“借助公安力量”。两人报案称同事偷了他们的信用卡,刷卡消费了5万多,现在人跑了。为了增强可信度,还找了他人作伪证。同事被刑事立案,蹲了20多天看守所之后,他们才道出实情。昨天,下关区法院以诬告陷害罪判处两人有期徒刑6个月。

  怕同事不还信用卡,报警说卡被偷

  小陈、小李和小刘都在下关区某汽车美容公司打工,三人都有信用卡。小刘收入最低但花钱最为大手大脚,经常透支过多,导致没钱还卡债。有时实在无法周转,便跟他人借卡套现。2012年8月,他第一次向小陈借卡。小陈的卡是中信银行(601998)的,透支额度5万元。

  考虑到平时相处不错,小陈想想便答应了。小刘拿这张卡刷了将近1万元,一周后往卡里还款9600元,还卡时另外给了小陈300元。这次的事让小陈觉得“小刘的信誉还是不错的”。所以9月初,小刘第二次开口时,小陈答应得很爽快。

  这次,小刘分5次刷了3.8万余元。收到银行短信的小陈有点慌了,他知道小刘欠了许多卡债,经济状况很差。他之所以同意借卡,是因为小刘跟他说“刚刚申请了一张额度3万的卡”,并承诺“等那张卡下来就能把钱还上,最多一个星期”。小陈当即打电话给小刘,后者再次承诺过两天就还。

  9月13日,小陈休假结束回公司上班,到公司后发现小刘不在,据说是请假回了老家。小陈再次打电话要钱,但没打通。14日,小刘回电,表示最迟16号还。可到了16日,他非但没还钱,还把手机关了。

  小陈急得团团转,与此同时,同事小李也在到处打听小刘的下落。原来,小刘也借了小李的卡,并且套现了将近1万元。

  到了18号,还是联系不上,小陈跟小李商量后,决定报假警。两人一起来到下关区小市派出所,对民警说,同事小刘偷了他们的信用卡,刷了5万多,现在跑了。

  同事蹲了20多天看守所,他们才道出实情

  考虑到报案人跟嫌疑对象是熟人,其中或许另有隐情,警方并没有立即立案,而是更加审慎地做了一些调查。信用卡被盗刷,银行肯定会发短信,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报案?刷卡要密码,同事怎么知道密码?对民警提出这些问题,小陈和小李都给出了看上去很可信的解释。为了增强可信度,两人还说服了两个知道内情的同事作伪证。民警再三告知报假警可能导致的法律风险后,两人仍然坚称小刘是贼。这种情况下,警方作出了立案决定,并将小刘抓获归案。

  面对盗窃指控,小刘大呼冤枉,可知道内情的同事都帮小陈和小李撒谎,竟无一人说出真相。就这样,小刘成了嫌疑犯,被关进了看守所。讯问过程中,民警察觉到有疑点,于10月23日再次找小陈和小李谈话,向两人严肃重申报假警的法律后果。两人这才意识到承认事情的严重性,终于承认之前撒了谎。而此时,小刘已在看守所待了20多天。

  民事纠纷闹成刑事案,自己要蹲半年牢

  昨天,下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小陈和小李耷拉着脑袋,显得很是沮丧后悔。法官问及撒谎的动机,小陈解释说:“我当时真是急坏了,我一个打工的,挣钱不容易,万一他真跑了该咋办啊。一时糊涂做了错误决定,希望法官宽大处理。”小李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他说,在看守所学习法律知识,才知道完全可以打民事官司要钱,因为不懂法闹成刑事案件,真的很后悔。

  据检察官介绍,案发后,小刘的家人已经代为归还信用卡欠款。下关区法院审理认为,小陈和小李的行为构成诬告陷害罪,考虑到两人是初犯偶犯,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且事出有因,酌情从轻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两人已在看守所待了3个月,也就是说,要到4月下旬才能恢复自由。而帮助作伪证的同事也将面临法律制裁。

来源: 扬子晚报 作者: 编辑: 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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