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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取右大腿里钢板 医生不核查就切开了左大腿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1-31 13:46:09
 

  手术目标很明确:切开右大腿,取出钢板。

  医生切开了左大腿。

  这个让人哭笑不得的乌龙,带给41岁东阳人王美裕的,是一道本不该有的20厘米的伤口。

  9年前从三楼摔下来双腿骨折

  王美裕是东阳佐村镇罗峰村村民,一直在建筑工地打工为生,2003年12月,为自己家盖房子时,一不小心,他从三楼直接摔了下去,不省人事。

  很快王美裕就被送到隔壁镇上的医院,经过医生的抢救,他的命是救回来了,可脾脏破裂被切掉了一半,两条大腿也分别骨裂。

  “当时左大腿是骨折,右大腿是粉碎性骨折,为了更好康复,医生在两条腿里都放了钢板。”在医院住了20天左右,王美裕出院了,之后他一直在家休养。

  四年后,2007年8月份,王美裕把左大腿里面的钢板取了出来,作为家里唯一的男丁,要赡养父母和抚养两个儿子,术后休养了六个月,他便开始继续从事建筑工作。

  转眼间5年又过去了,去年年底,王美裕和老婆商量,这么久没去医院检查,应该让医生看看右腿里面恢复得怎么样了。

  1月1日,在老婆的陪伴下,王美裕回到了医院。经过一系列的检查,医生告诉他,钢板的外面已经长了软骨,应该尽快取出来,否则会导致瘫痪。同时医生告诉王美裕,他的右大腿股骨头已经坏死,要换掉。

  2007年取钢板带来的痛苦,夫妻俩还历历在目,王美裕夫妻俩就商议,再到其他医院看看,能不能吃药就把腿吃好,免得再受一次苦。

  老乡告诉王美裕富阳有一家医院在骨科方面很有权威,可以去看看,两口子很快就赶到了富阳。检查和诊断结果跟老家医院一样——股骨头坏死,必须要取出钢板。

  “因为考虑到老家的农村医疗保险可以报销80%以上,我们就回到了东阳。”1月16日下午,王美裕再次住进了隔壁镇上的医院,医生告诉他准备两三天就可以进行手术。

  麻醉后左腿被切开

  1月19日上午,经过几天的前期准备,医生打算给王美裕动手术。

  “手术前在病房里,另外一位医生提醒说不要搞错了,最好在腿上做个记号。”王美裕回忆,当时就有一名医护人员在他的右腿上画了一个直径3厘米左右的红色圆圈。

  9点多,医生把王美裕从四楼病房推到了6楼的手术室,很快他就被全身麻醉。

  大约两个半小时后,主刀医生郑益明一脸紧张地从手术室里走出来。

  “当时我还以为手术不成功,可他告诉我手术比较成功。”很快王美裕的老婆张菊英就知道了郑益明紧张的原因。

  郑益明告诉张菊英,右脚的钢板取出来了,手术还是比较成功的,唯一的不足就是不小心把她老公左腿的刀疤也切开了。

  “他跟我说,当时护士消毒弄错了,把左腿消毒了,他就以为钢板在左腿就动手术了,切开后才发现切错了。”张菊英说,郑益明告诉她,仅仅是把原来的刀疤表皮切开了,并没有切到里面去,所以没有什么影响,痛几天就好了。同时他们还给左腿刀疤做了美容,好了之后,疤痕会小很多。

  随后在病房里,郑益明要求张菊英在手术单上签字,她觉得这个事情有点不对劲,拒绝签字。

  “我拒绝后,他就说医药费他来承担。”张菊英依旧没有签字,很快医院的副院长金桂龙赶了过来,一见面就道歉,说出了这样的事情是医院的责任,病人先看好病,之后再协商其他事情,但没有表示赔偿。

  事后的几天,张菊英就委托堂弟金先生向医院要求赔偿,可谈来谈去,医院只愿意赔偿3万块钱,并免除医药费。

  “我老公做工200到300元一天,有时外包一天500元左右,现在至少耽误六个月,这点赔偿根本就不够啊,至少要6万左右。”

  医院: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医院,副院长金桂龙表示,他们并不回避责任,这件事完全是医院的责任,他们愿意做出相应的赔偿。

  金桂龙说,这个事情发生后他们也做了调查,可以定性为医生没有严格执行医院制度所造成的。

  他说,根据他们的调查,当天手术前,在手术室里护士曾经问过王美裕是哪条腿动手术,结果被告知是左腿。护士也没核查就对左腿进行了消毒。

  (关于这个细节,昨天中午记者和王美裕核实,他断然否认,“当时护士确实问我了,我说是右腿,肯定不会弄错,自己哪条腿要动手术都不清楚还不成了神经病啊。”)

  “之后医生和麻醉师也没有核对,就动刀了。”金桂龙解释,按照医院的规定,动手术前必须要病人、护士、手术医生、麻醉师四方核对,可这一次麻醉师和医生没有执行这个规定,结果就犯下了这个低级错误。

  郑益明切开王美裕左腿的伤疤后,试图用手确定钢板的位置,一摸才意识到出错了,随后就向相关领导汇报了情况。

  “得到汇报后,我们马上对手术进行了补救,在保证病人安全的前提下,缝合左腿,再把右腿的钢板取出来。”金桂龙说,手术后,他们就把犯错的事实告诉了王美裕及其家属,并当场道歉,表示愿意协商赔偿。

  没几天,王美裕的堂弟金先生来和医院谈赔偿,开口就是十万元,这个价格让医院很难接受。

  “给病人带来伤害确实要赔偿,但赔偿额要和伤害程度相应。”金桂龙说,王美裕被切开的左腿今后功能完全可以恢复,并不会带来残疾,同时恢复期也不会长达半年,半个月左右就差不多了,所以赔偿三万元已经是最高限度了。

  “如果病人不同意这个方案,可以让第三方进行鉴定,到时候我们该赔偿多少赔偿多少。”

  医院院长汤大明说,对于此次事故中的相关责任人,他们也会按照医院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来源: 都市快报-杭州网 作者: 编辑: 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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