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政府兜底,还是高校负责
如何解决高校债务危机?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下发的《意见》,作为化债工作的责任主体,高校要按照“谁贷款、谁负责”的原则偿还债务。化债资金的安排实行高校自筹和财政支持相结合的办法。
尽管两部门的《意见》很明确,不过,对于债务怎么化解,各方意见仍有分歧。此次民进广东省委提交的提案建议,违纪违规操作而形成的负债,应追究学校领导者责任,但也应考虑学校实际情况,对确实没有能力偿还的,由政府协助解决。对于合理负债,即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的债务,应完全由政府承担。对于学校自身偿还了部分本金和利息的,省财政如果有经费要给予返补。同时调整重点与非重点高校资金投入的比例,应更加注重对普通高校的“扶贫”。
广东科学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刘惠坚建议,借鉴其他兄弟省份的办法,通过财政统一划拨,将省内公立院校接近100亿的贷款一次性还清。
记者从教育部门了解到,广东并没有执行国家要求的“GDP4%”的标准,而是“教育投入要达到财政开支的25%,且每年要增加。”中山大学常务副校长许家瑞表示,这种增幅不如用GDP的形式确定更为刚性。在许家瑞看来,解决高校债务的根本还是要保障教育投入。“去年广东对教育的投入是1466.49亿,而广东的GDP总量是5.7万亿,如果按照教育投入占GDP4%的比例来算的话,2012年广东对教育的投入岂不是少了800多个亿?”
对此,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不以为然。2012年,广东省多个部门联合下达了《关于加强省直高校债务管理的意见》,明确坚持“谁举借,谁负责”的原则。此前政府已一次性拨款150多亿给大学城,最近几年陆陆续续又拿了二三十个亿用于高校发展。“加快高等教育发展是必须的,但是也要结合实际,挖掘自身潜力,有多少钱办多少事”。
广东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将继续采取力度,增加高校生均经费拨款的额度,同时在高校间相对公平地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