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认为,郑某为方便租客,在原本只有三个房间的房子里改建了10个卫生间,排水量骤增,很容易导致楼层渗水。如果装修中不小心砸破承重墙,还有可能导致房子坍塌。此外,租客们拼组,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万一有不法分子入住,人身安全和个人财产都得不到保障。
记者调查
租赁市场上“房中房”随处可见
记者采访发现,像郑某这样搞“房中房”招租是普遍现象,尽管政府相关部门也是一查再查,但市场上仍随处可见这样格局的房间。
以租客身份,记者联系了福明家园三期一名二手房东,他说一套一百平米左右的房子隔成五间房间,其中一个大房间,每月1200元,小房间700元/月,水电费以及物业费另付。
按此计算,这套简单装修后被“改租”后的房子一个月的租金就有4000元。不仅如此,电费均是按照工业用电1元或者1.5元/度收取,也可以小赚一些。
根据宁波市《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记者咨询城管客服热线96310,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城管发现有人擅自改建房屋结构,破坏房屋结构,执法人员会要求业主整改、恢复原样,如果不予配合,执法人员有权对其强制拆除。
江东区建设局监查室副主任王广认为,“房中房”问题复杂,庞大的市场需求是“房中房”屡禁不止的原因,改善“房中房”现象,最关键的还是要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疏堵结合,在强化出租房屋规范管理的同时,建议政府部门加强引导用工单位或社会机构多元投资、多渠道建设面向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用房。
“房中房”问题该找谁?
王广说,目前对“房中房”问题管理,相关部门职能划分还是比较明确的:
一楼和顶楼房屋结构改变,建议市民拨打96310向城管部门反映,这项工作主要由城管牵头管理;
当中层房屋结构的改变,住建部门是有权力对其进行查处;
群租是由政法部门进行牵头的,一般由公安机关对群租现象进行一些正确引导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