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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底前浙江省幼儿教师须取得任职资格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1-29 08:41:07

  近日,省教育厅发布通知,表示将进一步加强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在岗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培训,并要求教师限期取得任职资格。

  2015年底前,现在岗但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幼儿园从教人员,需按《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教师资格者,不得继续在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010年3月底前在岗,参加《三年行动计划》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者,仍可按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过渡政策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另外,各地要严格幼儿园教师准入管理,新录用教师必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另外,切实加大对在岗从教人员的任职资格培训,目前已在我省各级各类幼儿园(需取得办园许可证)从教,但尚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幼儿园从教人员,将在2014年底前完成任职资格培训,其中面授培训时间不少于72个课时。培训的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政策法规、保教知识与能力、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心理健康等方面,特别要加强师德师风、依法从教行为方面的培训。

  通讯员孙菊红记者金丹丹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编辑: 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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