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衢州1月25日讯 柯城交警大队从1月26日开始,开展节前交通秩序的整治行动,整治时间持续到2月3日。26日,27日两日全警上路,为集中整治期。此次整治内容有,多次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3次以上)、酒驾、超速、机动车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其中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会是本次的重点整治项目。
26日晚上7点,柯城交警大队出动12名警员来到市区府东街与新桥街的十字路口,对夜间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进行重点整治。记者发现,短短五分钟之内就有两辆车子左右被交警拦住并接受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到相对方向来车时应遵守以下规定:夜间会车应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同时,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不能使用远光灯。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交替使用远光灯和近光灯示意。只有在空旷的道路上,且无其他照明设备、对向无来车的情况下,才能使用远光灯。违反者将给予五十元处罚,并扣一分。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远光灯使用不当的情况屡禁不止呢?记者采访了几位车主,得到的答案还真不少:一种是汽车从照明条件不好的郊区等地开回市区的时候,忘记了及时把远光灯切换成近光灯。一种是新手,在驾校培训时多是白天训练,对远光灯的使用规定比较陌生,分不清远光灯和近光灯的区别,也有的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应该变换远近光灯。另外,也有赌气型的,看到别人开远光灯,使自己视线受阻,便以牙还牙。
“不管是谁,作为车主,都应该将交规牢记于心,并实施到位。”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他说,近年来因为远光灯出的交通事故也不少,就在去年,这条路上一对夫妻过马路,因为对面的车子远光灯而导致车祸身亡。
柯城交警大队大队长裴群富告诉记者,此次整治行动将持续开展,罚款扣分不是最终目的,为的是让市民心中有交规,并遵守交规,养成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习惯,减少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