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医疗健康 > 两性
女人何时不宜过性生活?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1-23 16:07:24

  我和丈夫都不熟悉性知识,去年在进行引产后的一个月内,曾经进行房事几次,现在身体甚差,是否与过早房事有关?请告诉我,女人在什么情况下不宜过性生活?

  专家解答:

  妇女有其独特的生理周期,例如月经期、怀孕期、产褥期,在这些时期体内会发生较大的变化,生殖器官的抗病能力较低,容易患病,所以性生活应节制。

  如果妇女在月经期进行房事,不仅会使月经过多,月经期延长,而且容易把细菌带入阴道,引起子宫发炎或输卵管等附件炎症。因而妇女月经期不宜性生活。

  妇女的怀孕期,性生活可刺激子宫收缩,强烈者会引起流产。而且在怀孕期间,生殖系统亦是抗病力低下时期,容易受病菌入侵,故主张尽量节欲,在怀孕的早及晚期3个月内避免性生活,妊娠中期只可适当进行,如果以前有流产或早产发生,更强调节制性生活。

  孕妇产后虽然已卸下怀胎的负担,但扩大了的子宫未复原,整个盆腔内的生殖器官与平时大有不同,此时行房事,亦会带来子宫出血、生殖器发炎等严重后果,这段时间应避免性生活。待6~7周后,生殖器官复原了,才可恢复性生活。至于人工流产后,虽然生殖器官尚无巨大变化,为了妇女的健康,亦要一个月内禁止性生活。

  另外,妇女患有严重心脏病,内、外科严重疾病,或生殖器官急性炎症时也不宜过性生活。

来源: 家庭医生在线 作者: 编辑: 巫婧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