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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规定女工怀孕需审批 意外怀孕或被开除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1-22 15:36:21

  日前,一份滨州市滨城区区直机关医院下发的《关于女职工生育相关事宜的通知》引起了医院内员工的热议,通知内的第四条规定:“未获单位审批不慎受孕的女职工,视为违反本规定,单位有权决定解除劳动合同。”不少员工对此产生了质疑,“不小心怀孕了难道就要被开除吗?”对此,院方表示,是因为担心太多女职工同时怀孕会影响正常工作,希望她们可以错开时间“有计划”怀孕。

  记者在这份《关于女职工生育相关事宜的通知》上看到落款处为滨城区区直机关医院,其中第四条是这样规定的:“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因我单位女职工较多,根据实际情况,为不影响单位正常工作和运转,未获单位审批不慎受孕的女职工,视为违反本规定,单位有权决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位不愿透漏姓名的员工告诉记者,这份通知自2013年1月1日下发到了医院各个科室。

  随后记者以职工家属身份咨询了滨州市滨城区区直机关医院,院方一位负责人表示:单位女职工多,如果怀孕太多会影响正常工作,之前也有过类似的情况,所以今年开始实行这样的规定,不是不让女职工怀孕,而是希望她们能有计划地怀孕,可以错开时间,希望家属也能理解。对于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该负责人则说,如果有职工觉得不妥,可以不在这里上班。

来源: 晶报 作者: 编辑: 姜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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