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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实习期内上高速需有“成手”陪同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1-19 13:40:34

  新交通法规实施半个多月,针对驾驶人实习期内上高速公路有何要求这一问题,吉林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按要求驾驶人实习期内上高速需有“成手”陪同。

  据介绍,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前,禁止驾驶人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后,不再限制驾驶人实习期上高速公路行驶。但从驾驶人实习期在高速公路驾车发生的事故看,很大一部分是由于驾驶技能不高、经验不足引发的。

  新交通法规借鉴了国外的做法,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不过,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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