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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烟花爆竹市场联合检查 查得很严,要整改的问题不少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2013-01-18 08:38:52

  再过20多天就是春节了,为保障春节期间我市烟花爆竹的储存、销售、运输的安全,从昨天开始,市安委办牵头,由安监、公安、质监、交通运输、工商、消防等多个部门组成的两个联合执法组,分赴我市6个县(市、区),开展烟花爆竹联合执法行动。联合检查将持续到元宵节后。

  昨天,记者跟随一个执法组参与了本次行动。检查发现,市区的烟花爆竹存放、经营状况整体比较良好,但是也有些问题需要完善和整改。

  经营公司备货太“满”

  昨天上午9点,执法组来到衢州市康昊日用杂品有限公司航埠仓库。仓库里已经堆满了烟花爆竹,执法人员查看后发现每件烟花爆竹上都贴着“登记标签”和“产品标签”的条码,比较规范。“这些标签相当于烟花爆竹的身份证明,烟花从哪里买过来的,它将销售到哪里,是由哪家公司经营的,都能够查到。”市安监局一名检查人员说,万一出事故的话,便于追溯源头。

  不过,执法人员也发现,仓库内的烟花爆竹存放太满。“烟花不能紧挨着墙堆放,起码留出30厘米的间距。不同箱体的烟花间至少要有70厘米的间距,堆放的高度最高不能超过2.5米。”一名检查人员说,这是因为烟花爆竹的存放要求很严,需留足空间便于空气流通。不过,执法人员一眼看出,现场有些烟花的堆放已经明显超出2.5米高的红线。

  这个问题随后也在市柯山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的仓库里同样出现。有些烟花箱体挨着墙堆放,而且比较密,缺少足够间距,有些区域的存放也超高了。

  执法人员查看得很细,他们甚至留意到墙上的栅栏窗户缝太大。“老鼠或者鸟等小动物进入仓库,会有安全隐患。”执法人员要求对栅栏窗进行加密整改,能有空气进入但又阻隔小动物侵入。

  一些烟花有劣质嫌疑

  昨天上午10点,执法组来到航埠镇大桥路。这里位于集镇中心,整条路上有不少烟花爆竹的销售店。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了3家零售经营户,发现他们都具备可以售卖烟花爆竹的资格,证照齐全,但是同样也有问题存在。

  大桥路1号是较大的销售店。墙上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上,明确标出这家店只能存放45箱烟花爆竹。但是,执法人员发现,店内在售的烟花爆竹已经超出45箱。“一种品种的烟花存放了二三个,有些顾客要一次买多个,就超出了。”老板娘解释。执法人员表示,基于她目前店面的条件,她只能存放45箱,要求她改正。

  大桥路51号销售点,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有烟花凹凸不平,包装粗糙,而且外包装烟花纸的接缝处是用透明胶粘合的。“正常的烟花爆竹表面是平整的,外包装也比较精致,不会用透明胶带来粘。”执法人员表示,这种烟花可能会有质量问题。不过店主表示,他的进货渠道是正规的。下一步,质监、工商等部门会对这些烟花展开调查。

  “超标”烟花对私人销售

  在大桥路1号店,公安部门挑选了一个最大的烟花进行检查。这个烟花标识为B级,上面标注总药量为2500g。“依据公安部最新规定,目前单发药量大于25g、总药量大于1200g的烟花已不能对个人售卖,要由专业的燃放人员或公司进行燃放。”来自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的郑警官介绍。他询问店主后获知,此类烟花目前还是个人来购买得多。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还有部分新规定出台前就已生产的烟花还在销售。检查人员要求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新标准,不得再采购和销售此类“超标”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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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标准,烟花爆竹药量从高到低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级烟花必须由专业人员燃放,个人严禁购买。检查人员建议市民购买烟花时,留意一下外包装上的标识,最好选购C级和D级的烟花。选购B级烟花时,市民要看单发药量是否小于25g,总药量是否小于1200g,这样个人燃放起来会比较安全。

来源:衢州新闻网 作者:记者 傅云燕 通讯员 姚雪飞 任典华 编辑:姜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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