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消费频道 > 消费新闻
冬季吃火锅四类汤底有禁忌 荤素比例至少要1:2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1-14 10:49:20

  寒冬降临后,吃火锅的人越来越多了。但是,这样的美食并不是每人都适合,有的人吃了火锅后,会出现上火、口腔溃疡、消化不良等症状,严重的甚至会肠胃疾病急性发作。营养专家提醒,吃火锅要根据自己的体质和身体情况科学选择,才可以健康和美味兼得。

  汤底:四种汤底有禁忌

  如今去火锅店,都会有不同的汤底供顾客选择。其实看似丰富的汤底也并不是人人适合。有四种汤底其实是有禁忌的。

  麻辣火锅:口味浓重、刺激性大,患有口腔肠胃疾病、痔疮的朋友和热性体质的人最好避免。

  海鲜火锅:嘌呤含量高,痛风患者、海鲜过敏(过敏体质)、皮肤湿疹的朋友最好绕行。

  羊肉涮锅:暖热补虚,热性体质、素有痰火,急性咽炎、鼻炎及疮疖的朋友避免食用。

  菌类火锅:对菌类过敏的人和痛风患者避免此锅。

  烫菜:荤素比例至少要1:2

  荤菜和蔬菜的比例控制在1:2到1:3,不要点太多的肥牛羊卷,可以在荤菜中增加一些鸭血、牛百叶、鱼片这些低脂的荤菜。多点菠菜、茼蒿、白菜、生菜、油麦菜等绿叶蔬菜。

  一些清火的瓜果类也值得推荐:黄瓜、冬瓜等不仅滋味清甜,去油解腻,所含能量也甚低。豆腐也是不错的选择,不仅能增加火锅的鲜美还能补充蛋白质和钙。

  主食:可用淀粉含量丰富蔬菜替代

  印度飞饼、金银馒头、葱油饼等都是火锅店里常见的主食,这些油炸类的面食往往包裹着较多的脂肪,不仅能量高,消化起来也颇为费劲。涮杂粮面条是个好主意,最好是直接涮点红薯片、土豆片、山药、藕片、粉丝等淀粉含量丰富的食物,主食还可以直接免掉。这些蔬菜中维生素和矿物质比较多,较多的纤维还能促进肠胃蠕动,并有利于维持营养平衡。

  调料:清淡为宜慎选重口味

  调味料如沙茶酱、辣椒酱,对胃肠刺激大,有胃肠疾病(如胃病、痔疮、便秘或慢性腹泻等)的人,应尽可能少用,最好改用酱油、麻油等较清淡的作料。有肺结核、咽喉炎症、气管炎症、过敏性疾病等的患者,辣味调料也应少用或不用。

  对于尿酸过高的人来说,酱料就尽量不要再选择海鲜口味,以免嘌呤过高;蒜泥香油蘸料脂肪含量较高,高血脂人群不适宜;芝麻酱营养价值最高,还能提供大量的钙和维生素E,比较适合高血压、高血脂患者。

  饮料:先喝酸奶可保护肠胃

  在吃火锅时,应慎点酒精类的饮料,酒精类的饮料会对肠胃产生较大的刺激,给肠胃带来额外的负担,酒精的代谢物还会影响火锅中嘌呤在体内代谢成尿酸的排泄,增加痛风的风险。可选择新鲜果蔬汁、酸奶等。

  吃火锅前,可以先喝一些酸奶、果蔬汁,热汤,能刺激胃肠分泌消化液,为接下来的胃肠工作做好准备。纯正的果蔬汁、酸奶还能为身体提供部分维生素和膳食纤维,促进钙、镁等营养素吸收。其中酸奶还能起到保护作用,缓解过辣、过烫食物对肠胃的刺激。

  -相关链接:

  自制“非主流”健康锅底

  在火锅店吃火锅,难免会和各种添加剂打交道,而在家自制火锅,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卫生和健康。营养专家推荐了几款可以在家自制的“非主流”健康锅底,清淡又健康。

  健康蔬菜锅底:

  材料:高丽菜100克、洋葱300克、西芹100克、胡萝卜100克、海带100克、玉米100克、黄豆芽50克、干香菇2朵。

  煮法:把材料倒入10碗水(2500cc)中大火煮开,用小火熬煮2小时后,去掉菜渣。

  最佳搭档:海鲜。

  提醒:材料千万不要切成太小块,最好是整个一起下去煮,这样营养才不会流失。

  芳香健胃锅底

  材料:薰衣草适量、鸡汤(400cc)。

  煮法:把鸡汤加4碗水(1000cc)大火煮开,用小火熬30分钟。

  最佳搭档:肉片、海鲜等。

  提醒:不要使用鸡汤粉,可以用罐装鸡汤(一般超市有卖)。

  绿茶锅底:

  材料:绿茶茶包2包,清鸡汤1罐,水2碗。

  煮法:茶包汤底要好吃,汤头仍需要甜美,最方便的方法,可以用一罐清鸡汤(约400cc),先放入冰箱冷藏,待其油脂结成白色块状后,去掉这些块状的油脂,剩下的清澈鸡汤倒入锅内,再加2碗的开水,放入绿茶茶包,即是好吃的绿茶火锅汤底,清鸡汤亦可用健康蔬菜汤汤底替代。

  最佳搭档:素食火锅料、青菜、豆腐、水果等。

  提醒:幼儿、贫血和消化性溃疡病患应少食用。

来源: 扬子晚报 作者: 编辑: 李雯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