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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衣清洗后颜色“混搭” 干洗店竟称属正常现象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1-08 09:54:36

  “这件大衣是妻子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才穿了几天,就被他们洗成这个样子,我心里能舒服吗?”近日,浙江省义乌市民段先生前往义乌市工商局义西分局投诉,要求干洗店赔偿损失。

  新大衣被洗成花衣裳

  去年12月,段先生收到了妻子送的生日礼物——一件大衣。价格为599元的大衣在大伙眼中或许不算太贵,可段先生却视如珍宝,用他的话说:“大衣里面有爱的味道。”

  在一次外出工作时,段先生不慎将衣服袖子弄脏。很是心疼的他立刻将衣服送到义乌市上溪镇某洗衣店清洗,并再三叮嘱老板务必小心处理。

  一个星期后,段先生去干洗店取衣时,竟发现大衣的颜色“混搭”了,段先生郁闷不已。

  “这是正常现象,大衣洗后都会出现这种情况。”面对质疑,洗衣店老板陈某说。

  此后几天,段先生多次找到陈某,并出示购衣票据,要求洗衣店赔偿,但均被陈某以“正常现象”为由拒绝。段先生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拨打了义乌市工商局义西工商分局的投诉电话。

  大衣存在质量问题?

  接到投诉后,义西工商分局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并安排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前去调解。

  看到工商人员前来,陈某马上换了一种说法:“衣服确实有染色现象,但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衣服本身存在质量问题,而不是我们店方洗衣不当。根据《浙江省洗染服务业经营规范及消费争议处理暂行办法》第18条规定,经营者对此可以不承担责任。”陈某显然准备充分。

  针对陈某的说法,工商人员表示:“《浙江省洗染服务业经营规范及消费争议处理暂行办法》第18条是有上述规定,但前提是须经质检机构检验证明,衣物制作及质量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具体到这件衣服,你能拿出相应的证明文书吗?”

  “那就把衣服送检吧。反正在得出结论之前,我是不会赔偿的。”陈某态度强硬。

  商家赔礼道歉赔偿200元

  为避免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工商人员表示,根据《浙江省洗染服务业经营规范及消费争议处理暂行办法》第20条规定,对洗染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向洗染行业协会或相关专业部门咨询;如需检测、鉴定的,可由争议双方商定或由争议处理部门指定的检测单位检测,检测费用由经营者先行垫付,消费者提供等额担保,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鉴于双方对衣服的质量好坏存在争议,那么按规定应由经营者陈某先行垫付检测费用,段先生提供等额担保,待结论出来后再作责任认定。”工商人员说。

  经工商人员耐心调解,陈某答应向段先生赔礼道歉,并赔偿200元钱。

来源: 金华新闻网 作者: 楼盼 毛晶晗 编辑: 刘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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