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板
有律师认为连上8天班涉嫌违法
元旦之后,大家又开始期待下一个节日——春节,但是春节后也将连续7天上班。另外,清明节后也要连上6天班……对于每次节后的长时间连续工作,不少市民表示接受不了。一些网友开玩笑地说,真担心自己会患上“节后忧虑症”和“工作恐惧症”。网上还有律师认为,连续7天上班,显然是置用人单位于涉嫌违反《劳动法》的境地,劳动者则因此被剥夺每周至少休息1日的法定休息权利。该律师因此上书国务院办公厅,建议予以修改。
3日,南京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调休并未违法。“虽然劳动法规定,每周工作日不能超过5天,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但是劳动法还有关于加班这一部分的规定,比如你周六加班了,单位就要付两倍工资,这是允许的。实践中,很多单位比如服务行业,因为工作性质的缘故,不得不每周一至周五选择一天休息,而周六周日要上班,这种调休的做法很常见。”他认为,每周5个工作日是一般原则,如果严格按这来执行,那加班就不能存在了。另外,除了每周的工作时间限定外,还有每月的工作时间限定。只要总的符合劳动法就可以了。
建议
企业可自行“拼假”
这位负责人表示,就说这元旦吧,总不能放假3天后上一天班又休息,那样太没效率了。每个人、每个单位的需要不一样,节假日安排要让每个人都满意,那是不太现实的。一些长假把周六、周日与法定假日合并到一起,能挪的挪,能并的并,也是希望大家可以有一个比较长的连续假期,如果不调整双休日,假期就显得很零碎。
他建议企业,可以根据自己单位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比如说积极利用年假制度,对工作日进行调整,这样让大家能适应法定节假日的调整。比如,南京就有很多单位对这次的元旦放假进行了调整,有的是允许员工在2012年的最后一天休年假,这样可以连休6天,也有的单位是将去年12月29日(周六)的放假调到31日(周一),这样,29日上班,2012年12月30、31日和2013年1月1日放假,之后按照正常的一周作息来,即1月5日、6日正常放双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