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所在的幼儿园说今年是闰年,上课的时间延长了,现在要大家补交学费。”12月25日下午,到莆田东方剑桥德信幼儿园接儿子放学的林女士,收到了幼儿园发出的一封“家长信”,要求她补交200元学费。林女士说,幼儿园这么做十分荒唐,让人难以接受。
“家长信”追缴学费
东方剑桥德信幼儿园位于荔城区黄石镇水南商住小区。26日上午11时许,记者来到这里了解情况。此时,陆续有家长来幼儿园接孩子。吴女士的女儿在该园念中班,她告诉记者,前一天自己也收到了“家长信”,信的大概内容说的是:由于今年是闰年,所以学校上课时间延长了。教育部门规定在2013年1月31日放假,因此这个学期整整要上5个月,比往年多了半个月。而期初幼儿园只收了4.5个月的学费,所以家长得再补交半个月约200元的学费。
“虽然200元钱不是很多,但我觉得家长们交得有些冤枉。”吴女士表示,期初幼儿园在招生宣传时说每生每个学期的学费是1860元,并没有跟大家解释是按学期还是按月份收费,现在才补交学费,有点强词夺理。而且,闰年上课时间延长,这本可以提前预料到,又不是突发情况。
家长李先生跟吴女士有同样的疑问:“据我了解,我们这里其它学校,没有一所有突击加收学费的。”
部门责其违规
记者了解到,即将结束的2012年为双闰年,既是阳历闰年,又是农历闰年。由于安排了一个闰四月,农历壬辰龙年从2012年1月23日开始,至2013年2月9日结束,共有384天。按照莆田市公布的校历,这个学期学校确实要上5个月的课。
东方剑桥德信幼儿园的陈园长告诉记者,他们幼儿园是一所私立幼儿园,共有280多名学生。期初,学校统一向每名学生收取了1860元学费。“但这一标准是按往年4.5个月算出来的,平均每个月约413元,不超过物价部门规定的每月460元的最高限额。”
陈园长表示,临时加收学费也是无奈之举。即使这次加收了200元,学费标准也没有超过上限。陈园长也坦承,开学时比较匆忙,没有明确向家长说明学费是按月还是按学期收的。
荔城区教育局初教股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东方剑桥德信幼儿园的做法明显违规,他们将责令幼儿园退回家长补交的200元学费。
昨日下午,陈园长致电记者表示,他们认识到补交学费的做法不妥,已停止了相关收费行为。“已经交了钱的,我们已通知家长领回;未交钱的,以后也不用再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