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险”没了,以后坐火车还要买保险吗? “经常坐火车出差,但却从不知道火车票里还含有意外保险,直到听说明年要取消了,才知道车票中还有5毛是保险费。”在沈阳一家变压器企业做销售工作的陈先生,常年坐火车省内外出差,听说取消强制保险车票便宜了,他心中先是一喜,随后有些担心,“虽然火车是最安全的交通工具,但一旦出现事故,乘客岂不是没了保障?”
乘火车暂无专属保险产品
铁道部日前发布公告,根据国务院第628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明年1月1日废止。也就是说,自明年1月1日起,所有火车票将不再包含票价2%的保险费用。
据了解,飞机和轮船也曾有类似的强制保险,但早在1987年和1989年被废除,改为旅客的自愿保险。而铁路“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却一直延续了下来。
记者了解到,目前沈城市民乘坐飞机、长途汽车,可在售票窗口自愿投保意外险,对乘坐交通工具导致的意外身故和全残给予保障。不过,目前,保险公司还未推出过乘坐火车的专属保险产品。
也有媒体报道称,强制险取消后,铁路部门将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但目前仍在与保险公司洽谈阶段,具体的保险出售办法尚未敲定。这就意味着,乘客要购买明年元旦以后的车票,售票窗口暂时还不能购买意外保险。
乘车出事故乘客仍有赔偿
在此背景下,火车票取消强制保险后,虽然使得车票价格有所降低,但是否意味着,乘客坐火车时,就没有任何保障了呢?“没了保险,坐火车出现意外事故谁负责?”不少市民心中存有疑虑,尽管铁路运输相对稳定,但也要防患于未然。
对此,辽宁明格律师事务所范志斌律师表示,强制险的取消不代表今后出现事故铁路部门就可以推卸责任。若事故责任属于铁路运输企业,铁路运输企业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赔偿。废除强制保险后,市民只是少了此前强制保险覆盖的部分保障。同时,乘客也可以自愿再购买一份乘车意外人身保险,如果发生意外将可以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另外,从1月1日起废除的还有《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今后,铁路旅客一旦发生人身伤亡,可获得的赔偿金额不再是现在的上限15万元,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金额上限也不再只有2000元。